近日,一篇名为《职工注意!2024年起,职工医保缴费将彻底改变》的文章和相关截图在部分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网上传播。10月27日,国家医保局发布辟谣声明:经核实,文章中“职工医保费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将不再有自己的医保账户”等相关内容纯属造谣。
来源:国家医保局
那么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账户的钱从哪里来,又可以用在哪些方面?为何会屡有政策调整?今天小编就为您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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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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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及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配偶、子女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
各地的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略有差异,以北京为例:
● 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
● 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 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 个人账户可实行家庭共济,参保人员的家庭成员可按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共济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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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是医保部门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建立的按定额划入资金的账户(简称个人账户)。
在职职工划转比例为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即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统筹基金按规定划入,具体标准由当地社保部门规定,如:
北京:不满70周岁100元/月、70周岁(含)以上110元/月。退休人员个人每月应缴纳的3元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仍从个人账户中代为扣缴。
上海:不满75周岁1680元/年、75周岁(含)以上1890元/年。
广东省:《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月划入额度为2021年各地市基本养老金月平均金额的2.8%。深圳:251元;广州: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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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1.点击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我的”。
2.在我的登录界面,点击“立即注册”。
3.在填写注册信息界面,输入信息并点击“注册并登录”。
4.在人脸识别界面,点击开始采集进行人脸识别即可。
成功登录后,在首页界面可查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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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出台,建立起我国职工基本医保制度,个人账户也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
1998年,医疗保险制度设计特征是职工个人缴费2%,完全进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为6%,其中,30%左右(各地自定为主)划入个人账户。
随着20多年来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个人账户的问题逐步显现,国家也在逐步进行改革。2021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明确: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个人账户的具体划入比例或标准,由省级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以上原则,指导统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确定。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
另外,在2019年4月,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决定,于2020年底前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家庭)账户。需要注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完全两回事。但由于其覆盖人群更广,给不少职场人造成了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