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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落地的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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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期由易才上海公司业务法务部杜诗宇律师带来的直播课程《试用期常见用工误区与实务处理》,已在今天下午正式上线。杜律师结合司法实践案例全面深入地讲解了试用期的常见用工误区。快来和小编一起回顾一下课程精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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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一段考察期限。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而劳动者也会考虑是否要和用人单位建立长久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可以帮助用人单位节省招聘成本。
但是目前关于试用期的劳动争议案件,导致企业承担额外赔付的经济风险时有发生,这说明很多企业在履行试用期期间会存在一些用工误区。今天咱们就一起探讨一下,企业方要如何避免一些常见的误区。
#01
常见误区一:试用期期限
◆ 试用期期限规定
来自讲师PPT
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协商约定试用期期限,但试用期期限不能超过《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限制,上面的表格是对于《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总结。从这个表格中可以看出,试用期的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而有所不同,法律对其作出了明确的上限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有一些企业会对法律条款上的“以上”或者是“不满”,是否包含本数不确定,进而导致违法约定试用期的现象产生。对此可以参照民法典的规定,“以上”是包含本数的,“不满”是不包含本数的。
比如用人单位约定了一年的合同期限,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试用期可以约定为两个月。
● 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和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期限,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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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否延长试用期
企业因为员工入职就生病或是其他原因,导致企业无法考察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表现,进而延长员工试用期的期限,并和员工订立延长协议,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并可能由此引发劳动争议。其中主要的争议焦点就是延长试用期的期限,是否有效?关于延长试用期的情形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延长后的试用期长度已经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限度,对于这种延长,各地法院的观点比较统一,都认为企业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第二种,延长后的试用期没有超过法律的限度。对于这种情形,目前法律层面或司法解释没有进行规范,各地司法实践存在差异,各地法院,甚至各个法院对此问题的立场都有非常大的分歧。
● 针对延长试用期,各地法院有怎样不同的判决结果?
● 浙江、江苏、天津、北京等地关于试用期延长或中止的明确规定?
● 约定试用期应当遵从的原则?
● 员工离职之后再入职,能否再约定试用期?
● 企业将员工调入关联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能否再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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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常见误区二:试用期待遇
◆ 试用期社保缴纳
试用期最常见的误区就是先试用,后签合同,然后再缴纳社保。
现实中,很多企业为了节省人力成本,并不会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且可能会让员工在入职时签订一份《放弃缴纳社保声明》。但从真实案例来看,这种声明可能被判为无效。
这是因为,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为其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这项义务不能通过约定来放弃或者变更。这种免责声明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是无效的。因此,如果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就应该承担该员工所有的工伤待遇,包括企业和工伤保险基金应该承担的全部责任。
● 试用期不签订合同、不缴纳社保还有哪些风险?
● 试用期工资发放的原则有哪些?
● 试用期员工享有怎样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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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常见误区三:试用期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企业可能会觉得像得到了一把尚方宝剑,认为法律规定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就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劳动者而败诉的案例非常多。咱们来看看常见的试用期解除误区。
◆ 试用期录用条件
误区1:企业没有明确试用期的录用条件。
虽然法律赋予了企业对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员工的单方解除权,但是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前提是存在录用条件,而且用人单位已经将录用条件告知了劳动者。
此外,法律有明确规定,企业作出这种解除行为而发生了劳动争议,企业要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如果企业没有告知录用条件,解雇理由属于企业的主观臆断,属于用人单位举证不能,企业要承担不利的败诉后果。
◆ 解除行为的时间
误区2:企业的解除行为没有在试用期内作出,导致企业被判定为违法解除。
劳动部办公厅在复函里明确规定,对于超过试用期的劳动者,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超出了试用期,就不能再以这个理由来解除员工,否则就会程序违法,构成违法辞退,需要承担违法辞退的法律风险。
● 试用期解除员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有哪些注意事项?
● 怎样设置具体、明确、合法有效的试用期录用条件?
● 怎样的录用条件是无效的?
● 除了不符合录用条件之外,还有哪些情形可以解除试用期员工?
● 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与“不胜任工作”有什么区别?
● 企业在哪些情形下解除试用期员工,会被判为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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