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 2018社保大事记之医保有了新机构、延迟退休又有新消息
今天要说两件与我们密切相关的大事。
延迟退休方案初步成型
未来延退是大趋势
时间节点
2016年7月,人社部曾表示,方案已经初步成型,将在当年拿出并向社会征集意见,小步慢走,渐进到位。而且在方案出台后,将充分征求意见并经过5年过渡期,到2022年正式实施。
今年1月9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时再次提及,针对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趋势,适时研究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等应对措施。
建议部分岗位职工可自我选择是否延迟
不过,人社部副部长汤涛也表示,不少职工对于延迟退休有着不同的意见,例如一些女职工,长期在急难险重的岗位工作,从体力劳动和危险性的角度考虑,她们不愿意延迟退休。
对此,有委员建议,企业干部可以参照政府部门的规定予以优先解决,而对于职工,则允许其自我选择是否愿意延迟退休。对此,汤涛说道,“我赞同你的观点。”
哪些人受延迟退休影响?
人社部部长曾表示,延迟退休政策最根本的原则,是“小步慢走,渐进到位”,为了给公众做好心理准备的时间,政策出台后至少五年,才会渐进式实施。
由于2017年没有出台相关方案,如果我们假定2018年出台,2023年落地实施的话,就是以下三个群体将受影响:
1.到2023年,小于等于50岁女性工人(1973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2.到2023年,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1968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
3.到2023年,小于等于60岁男性(1963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
如果延迟退休方案照这样落实下来,对于60后、70后和80后的影响是最大的。对于已经步入社会的90后来说,到退休时已经完全赶上了!
组建医疗保障局
医保管理有了新机构
昨天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李克强总理提请会议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承担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
这意味着,超过13亿人的医疗保险、涉及18451万人的生育保险将由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管理。
1.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这些医疗保障事务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国家医疗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①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②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
③完善国家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
④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
⑤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⑥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2.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国务委员王勇在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透露,为提高医保资金的征管效率,将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