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点劳动法 | “医疗期”“三期”是“免死金牌”吗?
2023-08-24 12:00:00
第3期由易才成都公司业务法务部曾其磊律师带来的直播课程《假勤管理之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已于8月17日上线。曾律师为大家全面讲解了医疗期、停工留薪期以及女职工特别保护假期的相关知识点,为企业的假勤管理提出相应的建议。错过直播的你,快来和小编一起回顾一下课程精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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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医疗期是指,在法律上规定的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是法律设定的一段解除保护期,强调的是,在法律规定期限之内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比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在该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无过失辞退、《劳动合同法》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事由解除劳动合同。
病假,也就是治疗期,是一般意义上的理解,就是员工治疗疾病或者治疗非因工负伤所需要的实际医疗时间。
病假可以长于医疗期,也可以短于医疗期。因为病假是根据员工的治疗情况来计算的,而医疗期只是法律规定的一个特殊的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期限,它并不等于休息时间。
如果病假短于医疗期,则医疗期内职工享有解除保护。也就是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病假长于医疗期,病假超过的部分不受解除保护,也就是医疗期满了,还要继续请病假的话,这后面的病假就不应当再受劳动关系解除的保护了。
医疗期和病假之间的联系与比较可见下:
来自于讲师PPT
医疗期是怎样计算的?这里为大家总结了一下工作年限对应的医疗期月数。实际工作年限分了10年以上以及10年以下,这里的实际工作年限,也是累计的工作年限,即这个工作年限并不代表在同一个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是不同单位的累计工作年限。
第二个界定依据是本单位工作年限,也就是员工在当前这个单位工作了多久?比如,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本单位工作年限是在5年以下的,医疗期是3个月。其他的医疗期周期可以具体看下这张表。
医疗期的计算起点是从病假开始的第一天起算的。医疗期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所以直接按照自然年月进行计算即可。另外要注意一下,医疗期有计算周期,医疗期如果是三个月的,那么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进行计算。比如我们医疗期只有三个月,但是员工不一定连续病休三个月,所以给了员工一个最长的计算周期六个月,只要在六个月这个周期之内累计休满了三个月,那么这个医疗期就期满。
来自于讲师PPT
● 患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医疗期能延长吗?
● 医疗期的工资待遇怎样计算?
● 医疗期满企业应当如何处理?
● 医疗期满,企业如果想要解除劳动关系,应当采取怎样的流程?
想要了解上述问题的答案以及医疗期的详细案例,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立即获取课程回放,并下载完整版课件。
02
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停工留薪期与工伤医疗期在实践中常被认为是同一概念,但是最好不要这样提。因为医疗期是非因工受伤或者患病而出现的,但是停工留薪期是因为发生工伤需要进行治疗,享受相关待遇的一个期限。最好将停工留薪期与医疗期区分开来,避免相关人员的认知混淆,比如员工误以为可以按照医疗期的暂行规定来主张停工留薪期的相关待遇。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单位应当按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标准支付工资,至停工留薪期满或评定伤残等级之日停止。那么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比如一名销售发生了工伤,因为销售的工资构成除了基本工资,可能还有提成,那么这个提成也是应当支付的。只不过因为目前没有办法工作,那么只能参照以前获取提成的标准来进行支付。
停工留薪期除了工资待遇之外,还有护理待遇。因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话,法律规定是由单位进行护理。护理可以由单位安排人员进行护理,也可以由员工自行安排人员进行护理,然后单位承担相关费用。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一般不超过12个月,需要延长的,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实践中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期限模式有两种。
第一种,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比如在深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就把停工留薪期到底是多久直接确定下来,以避免单位和员工发生相关争议。
第二种,是单位和员工结合情况确定。这种情况因为没有权威的鉴定部门进行确定,所以时常会发生争议。在第二种情况下,一般会要求员工提交病历材料和医嘱,然后根据他的受伤情况,以及结合当地停工留薪期的目录,综合确定一个可以认可的停工留薪期期限。
● 停工留薪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有何区别?
● 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护理期限?
● 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护理费标准?
● 如果是单位和员工自行确定的停工留薪期期限,需要延长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 工伤复发是否享受停工留薪期?
详细解答,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立即获取课程回放,并下载完整版课件。
03
女职工特殊保护假期
◆ 产检假
女职工在工作日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算工作时间吗?根据女职工特殊保护的规定,产前检查也算是正常的工作时间,应当支付劳动报酬。
产检假一般是多少比较合适?一般而言,不超过一天。目前产检都有一定的规范流程,一般来说可能半天多一点的时间就能结束,所以一般而言就是半天或者一天。如果确实因为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一般认知的时间,那么可以根据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产检假按特例审批延长。
◆ 产假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15天。产前的15天是算在98天之内的。如果遇到特殊情况,产假可以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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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的待遇主要有两个,一个是生育津贴,另一个是生育医疗费。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是由生育基金来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那么生育津贴以及生育医疗费将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要特别注意,社保一定要及时缴纳。有些单位可能规定,十五号以后入职的,当月不缴纳社保,从次月开始缴纳,这种操作可能会产生一个社保空窗期,导致职工不能及时享受相关待遇,比如生育待遇。
除了产假之外,还有一个延长生育假。大部分地区,延长时间为60天,算上98天的政策产假,一般可以休158天。但是具体是多少天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进行确定。
◆ 哺乳期、孕期休息
对于哺乳期和孕期的员工有一些特殊的保护。需要注意的是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以及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单位既不能安排她加班,也不能安排她上夜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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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期女职工劳动关系特别保护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单位是不能以如下特定事由解除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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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聘用合同。也就是说,对于三期员工,不得以怀孕,生育,或在哺乳期为由,降低工资或者直接辞退。这种情况会涉嫌歧视女职工,明显就是违法的,要承担违法解除的相关责任。所以这里大家要特别注意,包括在招聘员工的时候,按照最新的相关通知,也不能主动询问或者变相询问女职工的生育、婚姻等情况,以免发生歧视女职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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