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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类新冠药物纳入医保、广州休假&公积金新变化、武汉公积金按信用等级划分......

2022-12-19 00:00:00

一周新政速递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 八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启动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
◆ 北京:全面落实新十条政策。
◆ 北京:6个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 上海:优化在线为企帮办服务,加快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
◆ 广州:出台新政,事关休假、公积金贷款。
◆ 湖北:三部门联合开展“育苗”行动。
◆ 武汉: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


01

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近日印发《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明确现阶段可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根据疫苗研发工作进展,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


02

八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启动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要优化创业环境,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通知强调,要培育创业主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强化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同时,建立公共创业服务标准,构建一体化服务机制,组织创业导师走基层活动,对重点群体创业进行分类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对接洽谈活动,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给予补贴。


通知提出,政府投资的创业载体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优先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引导创业载体改造升级,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创业载体交流合作,为重点群体与创业资源搭建资源整合平台。


此外,允许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零工服务专区,动态调整服务大厅开放时间,免费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和求职招聘服务。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改造利用闲置建筑,搭建必要服务设施,科学规划布局零工市场。

03

北京:全面落实新十条政策


12月18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复工复产防控组开展疫情防控网络新闻发布。

国家和北京新十条政策实施以来,本市正在全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实现“应开尽开”。规上工厂、规上工地、商务楼宇已全面复工,42家市属国有企业率先复工、主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足马力生产。

各区、各部门迅速落实新政策,已取消、调整和优化到岗率、跨区通勤、核酸检测和查验等126条政策措施。

一是取消,取消到岗率和跨区流动限制,取消员工抵京“三天三检”要求,取消新十条要求外的复工复产场所核酸阴性证明查验;取消进口非冷链货品、散装散建、房屋中介、住宿服务、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等级旅游景区、生产车间等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要求。

二是放开,位于地下密闭空间的酒吧、KTV、网吧、健身等场所恢复经营,恢复堂食,恢复各类宾馆酒店会议、培训、宴会(婚宴)的举办,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在京团队旅游、进出京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三是优化,要求企业优化应急预案,优化生产经营环节,优化人员分类管理,主动加强自身防疫能力。

四是保障,强化“四方责任”落实,各区、各部门主动向前,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提供涉疫处置、闭环生产管理、产业链供应链保障、疫苗接种等指导服务,确保企业有序运转。

按照新十条要求,养老院、福利院、托育托幼机构、中小学、医疗机构住院部、餐饮(堂食)、室内健身等场所和网吧、酒吧、棋牌室、KTV和剧本杀、桑拿洗浴等密闭场所,须扫码并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复工复产防控组介绍,其他复工复产场所可以不查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阴性证明,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 

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顺利渡过流行期、确保平稳转段的要求,近期,全市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调度力度,积极解决企业涉疫等诉求,再次强调企业“愿复尽复、无需审批”,要求各区各部门不得设置复工复产前置审批条件;除国家二十条优化措施和新十条等政策另有要求之外,不得对复工复产提出限制性要求,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有利环境。

04

北京:6个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12月17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通知,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6个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药,临时纳入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


北京市医保局介绍,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需求,经国家医保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等6个药品临时纳入本市医保报销范围。


05

上海:优化在线为企帮办服务,加快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进一步优化在线为企帮办服务工作方案》《方案》明确,2022年底前,整合为企服务入口,上线“随申办”企业云,设立“12345”热线企业专席;2023年底前,新增50项依申请企业高频事项接入“线上专业人工帮办”和“12345”热线三方通话。


《方案》将从4个方面共11条措施完成上述目标,图解详见↓




06

广州:出台新政,事关休假、公积金贷款。


12月9日,16届2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规定》(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提出通过完善住房、财政、教育、金融、人才、就业等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优化生育服务。

(一)灵活调整奖励假、育儿假


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再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子女3周岁以内的父母,每年还将各享受10日的育儿假


此外,《规定》还提出“灵活休假”制度,即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奖励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奖励假、育儿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育儿假等可以增加相应天数,让更多爸爸也参与到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二)保障婚育女性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


按照要求,市、区人社部门将规范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定期开展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等专项督查,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


鼓励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为家庭照护婴幼儿创造便利条件。


(三)二孩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


广州市也完善住房支持措施体系,保障房配租、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向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及三孩家庭倾斜。


根据《规定》,广州市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住建主管部门在实施公租房保障时,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对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按规定给予优先保障。


为了更好地满足三孩家庭的刚性住房需求,《规定》提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二孩以上的家庭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以适当调整提高。


(四)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为了缓解婴幼儿家庭的后顾之忧,《规定》提出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并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提高婴幼儿的照护能力。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在属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引下,结合实际提供托管服务;鼓励社区内的家庭互助帮扶,充分挖掘社区资源,提供婴幼儿临时照管帮助,组织开展各类亲子活动。


(五)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子女每年将有五天护理假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国家、省和市的相关规定继续享受相关独生子女优待奖励;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日常照料等必要的扶助补助。


根据此前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年满六十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落实基本养老、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发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者低收费托养服务;对住房困难的,优先纳入住房保障;对有就业意愿的,予以优先就业帮扶。


(六)生育登记工作可线上办推动“出生一件事”联办 


《规定》还要求发展改革、公安、民政等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有效利用,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同时简化生育登记流程,采取现场办理和线上办理相结合。拟生育子女的人员可以通过“粤省事”等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填写提交生育登记表。登记申请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可以调取电子证照的,免予提交。办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生育登记凭证。


07

湖北:三部门联合开展“育苗”行动。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支持大学生创业“育苗”行动。该通知明确,“育苗”行动的服务目标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三部门将通过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准入服务、推行跟踪服务等举措“育新苗”“育好苗”。

为了优化市场准入环节,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机构“驻场”,现场受理登记注册、许可审批、知识产权、质量技术支持等业务。通过邮寄、送照(证)上门等方式,实现大学生创业入市“零跑腿”。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开设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窗”、许可审批“绿色通道”,提供免费代办、帮办、导办服务。

未来,大学生创业者申报扶持政策的审批手续也将进入“极简模式”。大学生创业数据库中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均可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直接申报创业补贴等,扶持资金一键“直达快享”。

08

武汉: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


11月30日,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武汉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政策涉及到公积金缴存职工贷款买房资格、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将于2022年12月20日起实施。


《武汉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按信用被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被评为A级的缴存职工可以优先用武汉公积金中心推出的各项支持、优惠、便利政策和措施,提供给金融机构作为个人授信融资的重要参考条件。


而被评为B、C级的缴存职工,不仅会被暂停办理除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外的提取业务资格,还将取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资格,限制或暂停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严重的还会被纳入黑名单。



文字来源:中国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国家税务总局、新华社、劳动午报、北京医保局、上海发布、广州本地宝、武汉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