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亮码可办”、个体工商户个税优惠新政发布、天津2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
2023-08-14 00:00:00
一周新政速递
01
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相关意见。
02
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通知,决定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
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
2023年8月底前,相关功能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亮码可办”推广使用,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1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03
四类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将实施。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国家铁路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矿山、机械制造、铁路运输、铁路建设施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通知》。
《通知》将四类行业的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作为重点培训对象(简称三类人员),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培训全覆盖。根据工伤预防费情况,重点保障一线相关人员培训,可适当扩大或缩小培训人员范围。
04
个体工商户个税优惠新政发布。
05
天津:2022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公布。
06
浙江:公布2023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调整方案。
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调整2023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工伤退休人员待遇。
一、伤残津贴调整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2022年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
(二)调整水平
按照每人每月198元的标准增加伤残津贴。
二、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调整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享受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二)调整水平
因工死亡人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02元。调整后,如因工死亡人员有多名供养亲属的,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三、其他待遇调整
已经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以及工伤退休人员,按照2023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办法增加养老金,如增加的额度低于每月198元的,按198元的额度补足差额。
07
武汉:公积金实施新政,不限提取次数。
为了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水平,改善百姓住房条件,《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始实施,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
一、调整租房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且本年度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本地公积金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含城市圈签约)和购买住房类提取记录。
二、取消租房提取次数限制
取消租房提取“每年提取一次”的频次限制,实行年度限额管理、不限提取次数。
三、优化异地账户转移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入武汉的,需正常逐月缴存(含转移前缴存)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
四、延长婚姻时间审核标准
为防范不法中介虚构婚姻关系套取公积金,职工以配偶名下房产(含共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结婚登记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
08
杭州:“育儿补助”政策于9月10日起实施。
近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关于《杭州市育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办法》将于9月10日起实施。
杭州将向新出生且户口登记在杭州的二孩及三孩家庭发放育儿补助,此补助分为孕产补助和育儿补助两类。
孕产补助:怀孕(生产)二孩补助2000元,三孩补助5000元;
育儿补助:生育二孩补助5000元,三孩补助20000元;共计二孩家庭7000元,三孩家庭25000元。
09
湖南:多举措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
近日,湖南发布《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围绕“稳、扩、保、促、兜”提出18条稳就业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稳企业,落实落细政策。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鼓励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支持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在贷款额度、利率定价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对有延期需求的小微企业贷款,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无还本续贷、还旧借新等方式予以支持。将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列为公共就业服务重点联系企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一揽子提供用工、培训、政策等扶持。
扩容量,拓宽就业渠道。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拓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范围,政策对象由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享受主体由中小微企业扩展到各类企业,补贴标准由1000元每人提高至1500元每人,鼓励引导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保重点,稳定就业水平。聚焦高校毕业生规模再创新高的情况,要求稳定机关单位招录毕业生规模,事业单位出现的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明确安排特岗教师计划900人、“三支一扶”计划600人、大学生征兵计划8000人以上、西部计划1000人以上,募集不少于3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对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支持。同时,统筹兼顾做好农民工、脱贫人口、退役军人、残疾人、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等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促创业,培育增长动能。聚焦解决高校毕业生创业能力不足、创业资金不够等堵点问题,明确省级层面设立天使投资股权引导母基金和大学生创业种子子基金,遴选部分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免费入驻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湘就业”平台高校学生创业创新服务专区、“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大平台”。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对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贷款、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
兜底线,强化困难帮扶。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构建及时发现、优先服务、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低收入人口、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业援助等对象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10
重庆:推出“员工录用一件事” 多个事项同步办理。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数字赋能政务服务,重庆市人社局会同巴南区政府、重庆市医保局、重庆市住建委、重庆市税务局联合推出“员工录用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即日起,重庆市各类企业可通过“渝快办”平台一次性在线办理“员工录用一件事”。
以往企业新招用员工,需要办理就业、社保、档案、公积金等多个事项,涉及4个部门6个以上窗口单位,手续繁琐,流程冗长。本次“一件事一次办”将涉及企业招用员工的就业登记、参保登记、社保卡申领、档案接收转递、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工资缴费基数申报等6个事项归入一个主题,通过流程整合再造,打破跨部门办事界限,实现“一表申请、一窗办结、一网通办”。企业只需填报一次,系统适时传递到相关窗口单位,多个事项即可同步受理审核。
此外,“渝快办”平台还借助人脸识别、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等信息化技术,采取系统比对、自动填充的方式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办事体验,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信息由系统自动导入,无需企业另行扫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