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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公布、多地五险一金缴纳标准调整.....

2024-01-22 00:00:00

一周新政速递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2024年度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公布。
◆ 人社部印发通知,部署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
◆ 全国多地五险一金缴纳标准调整。
◆ 北京:调整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部分经办政策。
◆ 甘肃: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
◆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新举措。
◆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19项医保经办事项实现全区通办。
◆ 安徽:将开展10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01
2024年度最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公布。


国家统计局官网发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因此2024年度全国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统一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20=1036420元。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1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6.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2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691元,比上年名义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6%。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303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5.3%。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9215元,中间偏下收入组20442元,中间收入组32195元,中间偏上收入组50220元,高收入组95055元。

全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796元,比上年名义增长9.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0%。

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9.8%,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全国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增长14.4%,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5.2%,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

02
人社部印发通知,部署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


近日,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对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主要环节提出规范要求,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通知》明确,要坚持就业导向建好“两目录一系统”,聚焦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设置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及时公开和动态调整培训机构目录,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应用。

加强培训和评价流程管理,强化培训过程监管,严格组织考核评价,规范“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建设培育优质培训载体、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和管理、抓好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机构办学行为。

《通知》要求,要强化培训资金统筹,探索实施差异化补贴政策,压实资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服务,做好培训需求摸底调查和组织实施,进一步优化补贴申领流程、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严肃执纪执法,依法打击靠训吃训、内外串通、套取骗补培训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

03
全国多地五险一金缴纳标准调整。


◆ 社保

广东省


肇庆市

肇庆市2024年1-12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市2022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即:下限为4222元;上限为21111元。

阳江市

2024年度阳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2元;下限为3992元。

2024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达到规定缴费年限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6654元。

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梅州市

梅州市2024年度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0082元/月,下限为4016元/月(上下限精确到元位)。执行时间: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茂名市

一、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按医保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进行调整。

二、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2年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298元的300%,即21894元/月,下限调整为2022年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298元的60%,即4379元/月,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2023年1月1日前,我市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月缴纳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继续以2022年度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165元为缴费基数。

佛山市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坚持制造业当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函〔2023〕302号文)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阶段性调整我市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费率,2024年用人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4%,其他缴费标准(不含失业人员、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基数)按现标准执行。

汕头市

一、公布我市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缴费基数标准。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为19341元,即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447元的300%,下限为3868元,即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447元的60%。

二、公布我市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2024年度缴费基数标准。缴费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为特区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即6447元。

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福建省

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3〕159号)规定,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就我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事项明确如下:

一、从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21060元/月、下限按4212元/月执行。

二、我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发生变化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江苏省


苏州市

缴费基数:

自2024年1月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医保退休一次性补足年限月补缴基数暂按7490元执行。

缴费比例:

自2024年1月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不包括工业园区)缴费费率恢复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按照8%执行。

常州市

用人单位:

2024年1月1日起,全市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分别比去年提高244元、1572元。

灵活就业人员:

2024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按本市同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执行(4494元)。

最低年限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暂维持在4533元,与去年一致。

无锡市

缴费基数: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执行;

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执行。

缴费比例: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保:

单位缴费费率执行7%,个人缴费比例执行2%;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执行8%;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比例执行0.2%。

泰州市

一、职工医保缴费费率

自2024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恢复为正常缴费费率,具体为:

用人单位缴纳部分基本医保8.5%(含生育保险0.5%),大病统筹0.5%;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医保2%,大病统筹0.3%。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保9%,大病统筹0.8%。

二、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4年度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暂不作调整,下限为4494元/月,上限为24042元/月。

盐城市

对全市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政策,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1个百分点,单位缴费费率由8%降至7%,职工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

灵活就业人员在原缴费费率的基础上,同步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缴费费率由9%降至8%。

实施期限为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共10个月。

从2024年1月起,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恢复至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恢复至9%。

陕西省

西安市

根据西安发布消息,西安市2024年度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已经确定,缴费人按照医保部门核定的费款属期和金额,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一次缴纳全年费用。

通知中明确: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全年一次性缴费5715.24元,其中: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203元/月,缴费比例为9%,每月缴费金额为468.27元;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标准为每月8元。

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2023年11月起至2023年12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经医保和税务部门协商后确定。

四川省

乐山市

乐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乐山市关于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乐山市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15日开始。

缴费标准:单位职工参加乐山市2024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76416元;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参加乐山市2024 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6113.28元/人?年(509.44 元/人?月)。

江西省

鹰潭市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鹰潭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印发通知明确:

2023年度鹰潭市职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同步调整为6098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023年度不执行缴费基数差额计划。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65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8294元。

辽宁省

大连市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调整为7827元。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696元,上限为23481元,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7827元。

沈阳市

从2024年1月1日起调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6900元/月。

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参加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均按6.8%比例缴费(原按10%比例缴费人员统一调整为按6.8%比例缴费),缴费标准为469.2元/月。

丹东市

丹东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印发通知,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自2024年1月1日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照5203元/月执行。

葫芦岛市

葫芦岛市医疗保障局印发文件通知,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于2024年1月份实行。

2024 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基数为67500元,月缴费基数为562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7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 3375 元。

2024 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4.4%,年缴费金额为2970元,月缴费金额为247.5元。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32元。

◆ 公积金

吉林省

长春市

一、调整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二、相关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春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缴存基数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最低缴存基数为1880元。

广西省

南宁市

2023年12月27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通知中明确:

1.缴存基数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份确定月平均工资)。

2.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且不得低于5%,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3.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其中,职工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4.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江苏省

连云港市

2023年12月底,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连住公委〔2023〕6号)》。通知中明确:

1.缴存基数

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2024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4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缴存比例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仍各为12%;企业单位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各为5%至12%,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需要在这区间自行决定(缴存比例一年只能调整一次)。同一单位应同一缴存比例,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3.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800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上限为6912元(单位、个人各为3456元);202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070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08元(单位、个人各为104元)。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过上限的按上限确定,低于下限的按下限确定,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据实确定。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各单位应于2024年1月31日之前完成调整核定工作。

04
北京:调整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部分经办政策。




05
甘肃: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


甘肃省医保局最新通知,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4年2月1日起执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措施,按照国家医保局等17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标准和医疗机构范围

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卫生健康部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技术服务。

二、基金支付范围

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三、基金支付政策

(一)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60%,不挤占门诊统筹、门诊共济基金限额。

(二)参保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不区分甲、乙类。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医疗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协议管理,及时调整信息系统相关参数,强化基金运行监测分析评估,加强基金监管。

(二)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国家和我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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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新举措。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八项便民举措,缴存单位及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更便捷。

一、职工小额账户销户提取“无感办”。符合小额账户销户提取条件的职工,无需主动发起提取申请,中心将定期为职工自动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二、职工个人账户异地转移“即时办”。取消个人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需流转柜面环节,将原有“人工审批”优化为“系统审批”,实现个人账户异地转移接续“去人工化”。

三、职工个人账户同城转移可线上“自助办”。拓展个人业务线上可办事项范围,支持缴存职工工作调转时,个人办理账户转移业务,提升账户转移办结效率。

四、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和退休提取能“同步办”。拓展单位业务可办事项范围,支持缴存单位为退休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时,同步办理退休销户提取业务。

五、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实行“分类办”。支持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时,同步完善职工封存原因,方便单位分类管理停缴职工个人账户。

六、职工缩短贷款期限“随心办”。取消贷款缩期次数限制,将在整个还款期内,原“只能办理2次缩期业务,2次缩期业务办理时间间隔一年以上”调整为“缩期业务次数不限,相邻2次缩期业务办理时间间隔一年以上”;放宽贷款缩期条件,取消“借款人须履行还款义务一年以上”和“组合贷款须结清商贷部分”的申请条件。

七、职工变更贷款还款方式“容易办”。取消“组合贷款须商贷部分结清”的申请条件,职工申请组合贷款还款方式变更,将“等额本金”变成“等额本息”,或将“等额本息”变成“等额本金”,将不再需要提供商贷部分结清证明要件。

八、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扩容办”。增加个人业务办理渠道,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办理“退休销户提取”“集中封存销户提取”“贷款缩期”“还款方式变更”“银行还款卡号变更”“手机号码变更”“个人信息查询”“个人明细查询”“月还款额试算”“贷款审批进度查询”等业务。下一步,中心还将在微信小程序陆续上线更多办理事项,不断满足职工指尖办、便捷办服务需求。

职工退休销户提取公积金也有新变化:

以前:只能由职工申请。

现在:单位和职工都可以申请。单位可以根据职工需求,选择为职工代提公积金。

对于单位来讲,为职工办理公积金停缴封存手续时,同步为职工办结销户提取,马上清退个人公积金缴存账户,第一时间返还职工缴存储金,单位账户管理将会更明晰;

对于职工来讲,到柜面提取需要“跑一次”,用公积金App提取可能“不会办”,由单位代办提取就更有“温度”。封存即可同步销户提取公积金,资金到账也更有“速度”。并且职工也无需担心提取资金安全问题,单位经职工同意代为办理销户提取公积金,提取资金将即时转入职工事先提供给单位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完全没有代办冒领的提取风险。

07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19项医保经办事项实现全区通办。


自治区本级19项医保经办事项全部实现全区通办,更大限度满足参保群众“就近、便利、高效”的办事需求。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实现医保数据信息跨盟市互通互联,将自治区本级19项高频医保经办事项下沉到盟市办理,推动自治区本级“全区通办”业务落地落实,真正让医保服务惠民便民利民。业务下沉以来,自治区本级参保人员可就近到全区任意一个医保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查询、办理,极大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便利。

截至目前,各盟市为自治区本级参保人查询参保信息6000余人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362人次,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335人次,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392人次,办理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366人次,办理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254人次,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60人。

同时,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全面推行自助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内蒙古医保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等实现网上自助备案,就医后倡导患者在就医地医院进行直接结算。

08
安徽:将开展10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为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确保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安徽省今年将开展10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据悉,安徽省将精心安排高校毕业生活动,创新部署“招才引智高校行”“国有企业专场招聘”,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来皖在皖就业创业。重点开展“民营企业服务月”“金秋招聘月”,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字来源: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北京人社、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蒙古日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