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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北京、上海等多地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发布、山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26-08-24 17:18:32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国家医保局:《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发布。
◆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 北京: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发布。
◆ 上海:调整202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 湖南:关于公布202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 天津: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6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山东: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山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01

国家医保局:《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发布。

8月19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全民医疗保障“十五五”规划》明确未来五年目标:到2030年,基本医保公共服务可及性进一步增强,医保安全保障能力巩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进一步提升。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医保制度,提升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大力推动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支持职工医疗互助等有序发展。推行长期护理保险,明确到2030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覆盖所有统筹地区,同时提升长期护理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促进长期护理相关领域创新。深化医药服务改革,统筹规范医保目录管理、深化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支持医药创新高质量发展等。在守好群众看病“救命钱”方面,规划提出健全基金管理和监管体系,要加强基金预算和运行管理、强化基金监管力度、完善全流程监管体系、健全基金监管长效机制等。优化服务,把便利送到群众身边。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多样化便利化、提升公共服务数智管理效能等。


02

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


日前,《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公布,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


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对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不再设置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适当拓宽住房公积金投资运用渠道,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政策性金融债。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支付房租的;(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四)装修自住住房的;(五)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六)离休、退休的;(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八)出境定居的;(九)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决定》还明确,简化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缩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审查时限,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推动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便捷高效办理。

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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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北京: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发布。


一、自2026年7月起,本市202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634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270元


二、自2026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可在7270元和36348元之间选择月缴费基数。

     

1.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36348元核算,参保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69.6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363.48元。


2.如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7270元核算,参保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54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72.7元。


三、自2026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93.68元。


四、因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的,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参保单位不计征滞纳金。


04

上海:调整202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2026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7731元/月,下限调整为7546元/月。本市2025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577元/月


为确保参保人员社保权益,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缴费基数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补差部分,应在2026年9月底前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员清算补缴完成时限参照上述时间执行。


05

湖南:关于公布202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相关规定,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计算,2025年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843元。现就2026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准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基准值。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准值调整为6843元/月。计算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中的2026年度缴费工资指数时相应进行调整。


二、缴费基数上下限。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三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529元/月,下限调整为4106元/月


三、缴费基数差额补缴。各地要按照新公布的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差额补收,因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差额补缴的,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不计征滞纳金。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1年。


06

天津: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6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现就202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6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工平均工资


2025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3608元,月平均工资为8634元


二、相关待遇标准


2026年度工伤保险和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中班津贴、夜班津贴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标准,按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634元计算,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见《2026年度相关待遇简表》。


三、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及有关标准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5180元和25902元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5180元至25902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基数为5180元。


(三)2024年12月31日(含)前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缴费基数为5180元。


(四)托管中心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保险缴费基数为5180元。


(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基数为5180元。


(六)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四、有关人员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


(一)相关部门管理的退休人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筹资标准每年为11280元,每月为94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年为10824元、每月为902元,生育保险每年为456元、每月为38元。


(二)安置在本市的军队退休干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筹资标准每年为16434元、每月为1369.5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每年为14880元、每月为1240元,生育保险每年为624元、每月为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每年为930元、每月为77.5元。


本通知从2026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26年度相关待遇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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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山东:关于公布2025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5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452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6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2863元,下限为4573元。


计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时,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


08

山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6年8月12日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6〕29号),明确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最低工资标准分档及金额


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地区类别分档,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地区,具体标准如下:


1. 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350元/月;二类地区:2250元/月;三类地区:2150元/月


2. 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13.5元/小时;二类地区:12.9元/小时;三类地区:12.4元/小时


3.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5.3元/小时;二类地区:24.2元/小时;三类地区:23.3元/小时


二、适用区域划分


一类地区:包括太原市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清徐县,大同市平城区、云冈区,朔州市朔城区、平鲁区,忻州市忻府区、原平市,吕梁市孝义市、离石区、汾阳市、柳林县,晋中市榆次区、介休市,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长治市潞州区、襄垣县,晋城市城区、高平市、阳城县、泽州县、沁水县,临汾市尧都区,运城市盐湖区、河津市。


二类地区:包括太原市阳曲县,大同市新荣区、云州区、左云县,朔州市怀仁市、山阴县、应县、右玉县,忻州市代县、宁武县、河曲县、保德县,吕梁市交城县、兴县,晋中市昔阳县、寿阳县、太谷区、祁县、平遥县、灵石县,阳泉市盂县、平定县,长治市潞城区、上党区、屯留区、沁源县、长子县,临汾市侯马市、霍州市、吉县、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乡宁县、蒲县、曲沃县,运城市永济市、临猗县、稷山县、绛县、新绛县、芮城县。


三类地区:包括太原市娄烦县,大同市浑源县、阳高县、广灵县、天镇县、灵丘县,忻州市定襄县、繁峙县、神池县、五寨县、偏关县、岢岚县、静乐县、五台县,吕梁市交口县、方山县、岚县、临县、中阳县、石楼县、文水县,晋中市左权县、和顺县、榆社县,长治市平顺县、沁县、武乡县、壶关县、黎城县,晋城市陵川县,临汾市隰县、古县、汾西县、大宁县、永和县、安泽县、浮山县,运城市闻喜县、平陆县、垣曲县、夏县、万荣县。


三、最低工资的界定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剔除以下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以下各项必须另外支付,不能计入最低工资标准内:


1.加班加点工资(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费);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和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最新31省市最低工资标准:




文字来源:新华社、国家医保局微信、中国政府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山西省人民政府官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天津市人社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