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已确保实施
9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新修订的个税法的配套措施,为广大群众减负;同时又提出,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个税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住房、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六项支出可抵税;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10月将迎来最新政策红利
会议提出,要确保10月1日起如期将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并适用新税率表。
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就是俗称的个税起征点。此次个税法修订的一大变化是,将原先分别计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进行综合征税,这4项综合所得的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也就是说,从10月开始,大家就能享受到个税减税的红利了。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享受到减税的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月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
将抓紧明确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此次个税法修订首次增加了6项专项附加扣除。但这些项目如何税前抵扣,能够抵扣多少钱,目前尚未明确标准,民众十分关注。
6日的会议要求,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明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使群众应纳税收入在减除基本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再享有教育、医疗、养老等多方面附加扣除,确保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起点明显高于5000元,进一步减轻群众税收负担,增加居民实际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程丽华表示,初步考虑对专项附加扣除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既要保障纳税人方便纳税,相关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又要体现政策公平,能够使广大纳税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减税的红利。
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
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
从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由于税务部门掌握工资数据,征管能力强,于是很多此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个人和单位担心,明年社保负担将会加重。甚至有机构预测,在征管体制改革后,企业与个人将补缴共计近2万亿元。
在此情况下,不少专家学者建议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以对冲社保缴费负担会增加的情况。
为此,这次会议强调,目前全国养老金累计结余较多,可以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同时抓紧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以激发市场活力,引导社会预期向好。
这无疑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你能省下多少钱
以扣除五险一金后平均每月收入8000元为例:
提高前(起征点3500)
每月应纳税:
8000-3500=4500
1500×3%+(3000×10%)=345元
提高后(起征点5000)
每月应缴纳:
8000-5000=3000
3000×3%=90元
注: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
关于个税你了解多少
?起征点为什么只提高到5000
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人民群众消费支出水平增长等各方面因素,并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这次改革是综合改革,除提高基本减除标准,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扩大了抵挡税率的级距。
?为什么起征点在不同地区之间没有任何差异?
专家认为,如果各地区“起征点”不同,容易发生由“起征点”较高的企业发工资而人却在“起征点”较低地区工作等情况。
?为什么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
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快,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支出负担重。为进一步减轻他们的个人税负,二审稿在专项附加扣除里增加了赡养老人支出。
?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
据了解,具体扣除范围和方法在将来出台的个税法实施条例中会体现。原则是尽量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在设计流程时,能通过信息系统查验的,尽量不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