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svg

    销售咨询

    400-098-7766

  • 2.svg

    薪税社保服务

    400-108-8080

  • 3.svg

    体检保险福利

    400-060-9891

  • 4.svg

    质量监督

    400-666-8686

最新!全国返乡隔离政策、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下降,各地政策新鲜出炉

2021-01-18 00:00:00


一周新政速递


随着疫情的发展,各地陆续发布了相关政策,接下来小编就分享给大家,此外,仍然提醒大家一定要戴好口罩,注意个人防护,遵守各地政府的防控措施,静候春暖花开。


◆ 春运期间,健康码将实现全国互认,一码同行。

◆ 全国大部分地区发布了返乡隔离政策,并倡导大家“就地过年”,避免聚集。

◆ 202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876680元。

◆ 权威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 用人单位需注意: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降。

◆ 上海市拟建议夫妻共同育儿假,男性将强制休假不少于育儿假的1/3。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

◆ 中山市本科落户政策有新进展,一次性补贴1万元。


01

春运期间,健康码将实现全国互认,一码同行。


1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2021年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春运期间,要落实好防疫健康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全国互认、一码通行。


各地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落实健康码互认机制和规则,明确跨地区流动人员健康码信息在各地区可信可用,切实保障群众必要的出行需求。

 

连维良特别强调,全国互认、一码通行是普遍性的原则要求,“码”上加“码”是个例、是特殊,确有原因暂不能与其他地区互认的,要先报告。

 

02

全国大部分地区发布了返乡隔离政策,并倡导大家“就地过年”,避免聚集。


近期,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河南、山西、山东、贵州、湖北、湖南、四川、重庆、浙江、江西、江苏、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甘肃、陕西、安徽、宁夏、吉林等29个省份,因为疫情原因,倡导“就地过年”,聚会,宴会,团拜等活动一律取消!     

 

此外,各地区发布了返乡隔离政策,具体如下(后续不排除个别地区应对措施修改,建议大家积极关注最新动态):


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当然,如果你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在地的风险等级,小编教你一个既简单又权威的办法:


  • 1、打开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 2、点击“疫情风险查询”,即可看到自己所在地的风险等级;

  • 3、点击“订阅风险变更通知”,还能实时接收到风险等级的变化。


03

2021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确定:876680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共有三个项目:


1、 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而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34元,因此, 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  43834元×20=876680元。

 

04

权威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职业能力建设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意见》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对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主要有以下重点支持举措:


  • 一是扩大贯通领域,解决高技能人才“能参评”的问题;

  • 二是淡化学历要求,解决高技能人才“评得上”的问题;

  • 三是建立绿色通道,解决高技能领军人才“评得快”的问题。

 

《意见》还提出,支持高技能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企业自主开展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企业职称工作实行评聘分开。企业在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自主权,包括自主确定评价范围、自主设置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方法。

 

最后,扩大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领域,对培育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将带来积极影响:畅通人才成长通道、提高技术工人待遇、营造社会环境氛围。

 

05

用人单位需注意: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降。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1号),自2021年1月起,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0.8%降至9.8%,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单位缴费比例降低:


此前,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8%。费率调整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8%,较之前降低1个百分点,预计每年可减轻用人单位负担约110亿元。


职工缴费比例不变,职工待遇享受不受影响:


  • 在职职工

在职职工个人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3元/月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互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