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实行个税优惠、京津冀三级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互认、上海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
2022-10-10 00:00:01
一周新政速递
01
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实行阶段性缓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实行阶段性缓缴,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
会议指出,稳增长稳就业保民生,关键要保市场主体。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困难大的实际,加大纾困力度,促进经济回稳向上。
02
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最高可税前抵扣12000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予以税收优惠,满足多样化需求。
会议指出,发展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升保障水平。
会议决定,对政策支持、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税,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7.5%降为3%。政策实施追溯到今年1月1日。
03
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举措,便利群众生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举措,激发市场活力,便利群众生活。
会议指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降低办事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便利群众异地工作生活。
会议决定,一是在已实现187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基础上,聚焦企业和群众关切,新增22项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事项。
对企业,实现电子缴税、完税证明开具、社保费申报等“跨省通办”;
对个人,实现临时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和待遇申请、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等“跨省通办”。
二是加强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统一业务标准,推动更多“跨省通办”事项网上办、一次办;满足老年人等线下办事需求,推行帮办代办等服务。
三是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
04
净增158个新职业!我国最新版职业分类大典颁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9月28日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大典修订相关情况。
05
京津冀:三级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互认。
06
上海:调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
2022年9月30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降低医疗保险缴费率。
2022年10月起,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由原10.5%调整至10%。其中,单位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原来的2%调整为1.5%,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及个人缴费比例不作调整。
本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11.5%调整为11%。
本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07
贵州:部署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稳岗力度,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发挥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效果。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以下简称5个特困行业),可以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5个特困行业和17个行业所属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年底,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5月底。5个特困行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3年5月底。
全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参保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至2022年年底。
以上规定的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单位)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缓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2022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08
青海: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258万元。
为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省社会保险服务局继续加大助企纾困一揽子政策落实力度,扎实推进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已为221户企业(涉及1722名高校毕业生)发放补助资金258万元。
通过“免申即享+批量直发”的经办模式,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实现“免跑腿、免申请、免填表”。
青海省社保局依托失业保险信息系统,精准筛选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名单及吸纳的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人数,点对点按企业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的标准向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充分发挥信息系统优势,持续加强与教育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数据比对,9月初通过大数据比对,已筛选出青海省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信息并下发核实,对符合条件的迅速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企业账户。同时,积极与就业部门进行数据对接,避免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重复领取的问题发生。
随着年度毕业大学生集中进入劳动力市场,青海省社保局将继续加大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力度,持续筛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以最快的速度发放至企业账户,为企业送去“及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