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11类伤亡不能认工伤(附工伤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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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是“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作用。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强调的是受到的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存在有因果关系。
三、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的是“工作原因”。
如果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四、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如何理解?具体是指“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无效在48小时后死亡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与工作有关联。实务中较为常见的病是心脏病、脑出血、心肌梗塞等突发性疾病。
“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员工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后才死亡的,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请假回家后再到医院救治或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关于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复函》认为,对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视同工亡的理解和适用,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径直送医院抢救等四要件并重,具有同时性、连贯性来掌握,具体情形主要包括:
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3687号裁定书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上述条款主要是针对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要紧急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情况而设定的。如果是在回家之后再到医院救治或突发疾病死亡的,就不属于这一条规定的适用范围。
七、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又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二)项规定: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的情形是否认定工伤问题的答复》(【2014】行他字第2号)中意见如下:非因工作原因对遇险者实施救助导致伤亡的,如未经有关部门认定为见义勇为,似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
八、故意犯罪导致伤亡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故意犯罪”的认定,应当以刑事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结论性意见为依据。
九、醉酒或者吸毒导致伤亡的
这一标准规定: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等于) 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 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
十、自残或者自杀的
“自杀”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有的自残或者自杀是员工精神状态导致的,但也有的不能排除是为了获得工伤待遇导致的,自残或者自杀与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员工应对其主观故意承担责任,因此,不能认定工伤。
十一、非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的企业员工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认定为工伤
《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02
工伤认定流程
一、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三)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二、需提交什么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五、工伤认定的前提不一定要有劳动关系
六、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