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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一线城市名单发布!北京定点医院异地结算全覆盖、天津失业保险金上涨......

2023-06-05 00:00:01

一周新政速递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国务院: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
◆ 2023年新一线城市名单。
◆ 北京: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普通门诊异地直接结算全覆盖。
◆ 天津:失业保险金待遇上涨。
◆ 南宁: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变!
◆ 云南: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重启。
◆ 山东:新版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出台!8月起正式实施。
◆ 陕西:出台18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 安徽蚌埠:优先办理小微民营企业工伤参保。

01

国务院: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


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及下一步重点举措汇报。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但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稳固,要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在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等方面分批次加快推出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并通过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增强政策有效性。要着力强化服务意识,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打通政策落实堵点,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让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02

2023年新一线城市名单。


2023年5月30日,新一线城市研究所发布《2023城市商业魅力排行榜》


其中,15个进入“新一线”的城市依次是:成都、重庆、杭州、武汉、苏州、西安、南京、长沙、天津、郑州、东莞、青岛、昆明、宁波、合肥。


相比上一年,昆明重新回归新一线,替代了此前攀升较快的佛山;此外,二线城市的头部还包括沈阳、无锡等曾经的新一线城市。


03

北京: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普通门诊异地直接结算全覆盖。


6月1日,北京市医保局表示,北京市符合接诊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普通门诊异地直接结算全覆盖,760余家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住院直接结算,30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


北京市医保局介绍,北京市定点医药机构推进工作进展顺利。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现本市16个区全覆盖,已有8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直接结算、800余家定点药店开通异地直接结算,各区均有医药机构可提供直接结算服务,累计为异地参保人员直接结算12.08万人次。


04

天津:失业保险金待遇上涨。


(一)天津失业保险金标准上涨


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600元提高到1680元


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560元提高到1640元


(二)其他待遇标准


2023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960元提高到1008元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营业执照发照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


1. 发照时间在2023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


2. 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最多不超过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


1. 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23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


2. 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


1. 申请时间在2023年7月1日后(含7月1日)的,按新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


2. 申请时间在7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确定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


05

南宁: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有变!


在南宁市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兴宁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及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无房缴存人,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在横州市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无房缴存人,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为每人每月900元

生育二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提高200元;生育三孩的家庭无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在上述额度基础上提高400元

06

云南: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重启。


(一)缴费时间及标准

1. 云南省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已延长至2023年6月25日,个人缴费350元,缴费后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2. 上半年仍错过参保缴费的,从2023年7月1日至11月25日,也可以继续办理2023年度参保登记和缴费,但个人需缴费960元,缴费后次月享受医保待遇。为了您的医保待遇,请及时参保缴费。

(二)办理新参保登记或参保变更方式

从6月1日开始,办理新参保登记或参保变更的城乡居民,可登录云南医保网厅、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云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专区线上办理,也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或居民住地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中心、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省属在昆高校大学生新参保登记可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对应模块办理。

参保登记后,城乡居民可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缴费。

(三)线上缴费方式

可以通过“云南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云南农信手机银行、网银、“云南农行微银行” 、掌上银行办理。

07

山东:新版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出台!8月起正式实施。


《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已于2023年5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是对2007年7月27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全面修订。在框架结构和章节设置方面对原条例进行了统筹整合,在篇幅和内容上作了大幅扩充,由原来的38条增至59条。


关于创业扶持


条例针对中小企业初创期缺空间、缺配套、缺要素、缺服务等突出问题,完善场地、技术、人才、资金等扶持措施。


一是规定政府应当统筹规划中小企业发展用地需求,合理选址布局;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孵化器、科技园区和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载体建设,并按照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二是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业活力,加大创业主体柔性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科研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中小企业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中小企业的,其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离岗创办中小企业的,其原单位人事关系按照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留。


三是积极引导中小企业稳岗扩岗,规定对积极吸纳就业的小型微型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就业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扶持政策。


关于创新激励


此次修订在推动创新、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方面作了大幅度的内容扩充,强化制度创新。


一是在总则中明确将“专精特新”作为中小企业发展方向,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强化创新引领,推进中小企业跨界融合。


二是细化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制度措施,规定加强数字化转型服务机构培育,推动创新载体建设,打造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和解决方案。


三是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和产业链创新,规定聚焦重点产业链,建立健全强链、补链、延链、固链协同机制,提高中小企业融入度;推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化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大型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四是支持中小企业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试验设施,开展技术研发与合作;鼓励加强品牌建设、参与标准制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政策优惠。


关于财税支持和融资促进


“融资难、融资贵”是调研中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也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针对中小企业因为生命周期短、资产规模小与银行信贷风险考量之间的客观矛盾,条例在遵循市场规律和立法权限的前提下,重点解决信贷融资政策落实落地的机制障碍和难点问题,加大灵活有效的制度供给。


一是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规定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重点支持融资服务体系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健全资本金动态补充、风险补偿和降费奖补机制,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和抗风险能力。


二是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投放,鼓励创新开展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特色融资业务;在使用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时,政府采购人和大型企业应当及时确认与中小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盘活中小企业存量资产,提高融资效率。


三是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规定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基础平台作用,开展中小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并对信用担保融资和保险产品融资作出规定。


关于优化服务和权益保护


针对调研中企业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体系弱化、专业服务机构滞后等问题,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保障和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一是进一步精准政府服务效能,建立政企沟通交流机制;优化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推进中小企业退出便利化;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中小企业及时解除惩戒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纾困救济机制。


二是为解决中小企业长期存在的用工难、人才匮乏的问题,进一步优化人才培育和引进措施,规定组织实施中小企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的职业培训;加强校企合作,结合中小企业人才需求合理设置学科和教学培训内容;建立产、教、研和创业一体化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


三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投诉举报、维权服务和查处回应机制;建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权益保护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08

陕西:出台18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六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工作措施,聚力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民营企业招工用工方面,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全年募集民营企业见习岗位不少于2万个,并对符合条件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补贴。同时,健全民营企业用工常态化服务机制,每月组织民营企业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加强用工保障和服务。

在支持民营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紧盯民营企业发展需要,支持民营企业持续开展企业职工培训、校企合作培训、技能人才评价、职业技能竞赛等,按规定给予政策补贴,为民营企业培育培养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

在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及时采集、动态发布民营企业人才需求目录,支持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基地,组织实施国家、省级人才项目评选推荐时向民营企业予以倾斜。同时,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和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围绕职工招聘、劳动合同、薪酬管理等方面要强化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劳动关系协调员和劳动关系协调组织作用,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就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津贴补贴、休息休假等方面与职工开展平等协商,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在企业内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通知》还要求,全面拓展提升“陕西省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功能,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提供户籍办理、社会保险、出行旅游等11项服务业务。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一步精简人社涉企服务环节,压缩办事时间,推行“一件事”打包办,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09

安徽蚌埠:优先办理小微民营企业工伤参保。


为了保障小微民营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分散小微民营企业工伤风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期,安徽省蚌埠市人社局加快推进小微民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3月初以来,市人社、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畅通信息渠道,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电视报纸、动漫短片等形式强化政策宣传的同时,市人社部门组织人员持续对小微民营企业细致摸排,准确掌握本地小微民营企业的用工信息,动员引导广大小微民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蚌埠市人社局为小微民营企业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开辟“绿色通道”,特别是对于其中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及时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赔付,做到“快认快赔”。



文字来源:新华社、中国政府网、第一财经日报、劳动午报、天津本地宝、南宁本地宝、昆明本地宝、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中国组织人事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sbzw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