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印发、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全国落地......
2026-10-27 09: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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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就业优先导向,以人工智能赋能高质量发展为契机,以适应技术发展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以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为方向,积极增强人工智能创造就业机会、赋能传统岗位、提升就业质量、激发创业活力的正面效应,有效减缓人工智能应用就业替代影响,努力实现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与就业促进、民生改善相协调的包容性发展。
《意见》部署了6个方面18项主要任务。一是强化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拓展新兴领域人工智能就业新空间,培育中小微企业稳岗扩岗新动能,创造人工智能领域就业创业新模式,加快开发人工智能领域新职业。二是构建就业友好型人工智能升级路径。挖掘传统领域人工智能就业潜能,减缓人工智能应用就业替代影响,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就业风险评估机制。三是提升劳动者数字素养和就业能力。协同培养人工智能创新型人才,实施人工智能专项培训计划。四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高品质就业政策服务。运用人工智能助力就业政策落实,提高就业服务智能化水平,加大转型转岗就业支持力度。五是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优化适应人机协同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完善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制度,健全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收入分配机制。六是完善人工智能应用就业监测预警和风险应对体系。强化人工智能应用就业风险监测预警,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就业影响研究,健全人工智能应用就业风险应对机制。
《意见》要求,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导向,统筹考虑人工智能应用就业影响,加快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促进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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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推出第二批就业服务活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引未来—2026年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推出第二批155场就业服务活动,包括面向人工智能、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服务、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线上线下专场(校园)招聘会105场,跨区域巡回招聘会11场,直播带岗活动29场,政策宣讲和就业指导活动10场,全力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化、多元化就业服务支持。
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登录中国国家人才网“2026年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秋季专场活动”主会场,查询具体信息并参与相关就业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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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全国落地。
近日,国家医保局将医保钱包迭代升级到2.0版,自2026年10月16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上线运行。至此,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跨省共济给近亲属已在全国全面落地。
操作更便捷。医保钱包2.0版支持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及支付宝小程序、线下经办窗口等多渠道办理跨省共济业务。操作界面和响应速度得到进一步优化提升,参保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共济关系绑定、额度设置、查询等操作。
资金更安全。医保钱包2.0版强化身份核验、共济关系绑定、共济额度管控、风险预警功能。严格限定共济对象为近亲属,额度不可再次共济他人。不断完善异常交易监测,筑牢基金安全防线,守好参保群众的医保“救命钱”。
跨省可使用。被共济人使用医保钱包进行就医购药由过去支持本地使用,逐步扩展到支持跨统筹地区使用。2026年底前,医保钱包2.0版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购药,被共济人既可以在参保地使用,也可在省外使用共济额度进行就医购药结算,便利性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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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新疆: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进一步明确。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自2026年11月11日起,线上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时,申请时间进一步明确。
一、申请时间以点击“提交申请”的时间为准
各用人单位在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业务时,务必及时点击“提交申请”。在系统内未提交的暂存业务,视为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单位未按时申请的,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未在上述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请各用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完整、准确填报信息并及时提交,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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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关于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推动落实全民参保工作,现就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7年5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在生育或者流产前在本市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满12个月,并且生产或流产时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可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待遇。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但处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特此通知。
06
湖南:十大惠民服务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社保工作,一头连着万家灯火,一头连着发展大局。“十五五”规划提出以强化重点群体保障、增强制度可持续性为重点,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今年,湖南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紧扣“高质量、可持续”主题,围绕推进高质量参保扩面扩大社保覆盖范围、更规范社保缴费强化社保缴费激励、多层次养老供给发展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高品质社保服务提升社保服务水平、高水平支撑保障加强社保支撑保障五个方面,研究制定政策举措,是湖南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引图”和“任务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湖南省人社厅立足省情实际,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创新推出社保惠民服务十大举措,让参保更便捷、缴费更灵活、服务更高效、监管更严格、保障更有力。
参保登记畅通办。鼓励新就业形态人员、未在用人单位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被征地农民等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在“湘易办”“智慧人社”App、人社个人服务网厅即可线上办理参保。年满16周岁且具有湖南省户籍的人员(不含在校学生)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可同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实现一次登记、同步参保。
缴费方便灵活办。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季度、半年、年度等方式缴费,当年未能及时缴费的,可在次年3月底前一次性补缴,缓解缴费压力。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可按规定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按年正常缴费,可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对破产企业、符合困难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优先补缴临近退休及转移参保关系人员的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推行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对安全管理规范、工伤发生率低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自动向下浮动缴费费率,预计全省超过75%的用人单位将享受费率下浮。
关系转移无感办。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只需在原单位停保、新单位续保,基金由经办机构后台定期结算,群众无需提出申请,系统自动完成养老保险关系接续,不用在转入地、转出地来回提交材料、跨区域奔波往返。
关联事项打包办。落实国家统一部署,联合多个部门推出员工录用“一件事”、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退休“一件事”,提升政务服务协同效率。从录用到退休,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劳动用工备案、档案接收、公积金、独生子女待遇等业务打包办理,实现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办结,大幅节省群众办事成本。
待遇享受省心办。退休人员不用进行手机操作,由社保经办机构利用数据共享、信息比对等技术手段,实现待遇领取资格自动认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让老年群众免操作、少操心。推进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全省互认,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切实解决工伤职工异地就医垫资跑腿问题。
职伤保障优先办。全面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目前覆盖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大行业21家平台企业、67万新业态劳动者,职伤完全由平台企业缴费,个人不用缴费。为小伤、轻微伤专辟绿色通道,大力压缩待遇给付时限,探索实施“小伤快赔、小微伤当日赔”,让新业态劳动者待遇保障更快捷、更及时。
数智赋能算清办。“智慧人社”App上线智能客服,提供“7×24小时”政策咨询解答;推出养老保险智能测算功能,由系统自动调取本人参保缴费信息,群众无需手工录入,一键查询,让群众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
高频业务就近办。深化社银合作,打造群众家门口的社保服务窗口,将62项社保高频业务办理下沉至银行网点,就近即可办理。落实村(社区)1名负责人担任社保协理员工作,对高龄、重病失能、重度残疾等行动不便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建设“15分钟社保服务圈”,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
养老规划贴心办。全省打造一支活跃城乡的社保规划师队伍,面向群众提供“一对一”参保服务,量身制定参保缴费方案、及时答疑解惑、精准匹配社保需求,提供立足长远、安享未来的社保规划服务,帮群众算好养老账、权益账。
平安基金放心办。持续开展社保基金监管全视角防风险行动,加大人工智能在社保监管领域的应用,构建智慧风控规则和智慧监管模型,嵌入社保基金预警规则131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风险防控,用心用情守护好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
社保惠民没有终点,服务群众永远在路上。湖南省人社厅将全力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持续提升社保领域政策和服务高品质供给,让社保红利惠及千家万户,以坚实的民生保障护航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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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多措并举打通基层药品配备“最后一公里”。
黑龙江省医保部门聚焦基层药品配备不足、群众就近购药不便等痛点,以制度建设、数据赋能、政策保障为核心抓手,协同多部门出台系列配套举措,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一、健全制度体系,“三医”协同夯实配药基础。联合卫健、中医药管理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配备管理的通知》和《黑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用口服药品指导目录(试行)》,明确社区配药标准,纳入常用药400种,要求常态化配备不少于300种,筑牢市民基层用药保障底线。印发《黑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用口服药品指导目录(试行)补充目录》,新增药品200种,药品配备目录规模扩充至600种,进一步丰富基层慢病、常见病用药供给。联合发改、卫健部门印发《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细化44条支持举措,从支付保障、集采使用、服务提升等维度赋能基层发展。聚焦乡村用药短板,联合卫生健康、药监、中医药管理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品配备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卫生院常态化配药300种以上、村卫生室常态化配药100种以上的刚性标准,补齐乡村用药保障薄弱环节。通过分层施策、梯次推进,全面明确省市县三级基层配药规定,规范药品采购、配备、使用全流程,构建覆盖社区、乡镇、村居的全域用药制度保障体系。
二、强化数据支撑,精准研判基层用药需求。依托全省一体化医保信息平台,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建立“数据采集—分析研判—动态推送—优化落地”闭环机制,以真实结算数据匹配基层用药需求,推动药品配备从“经验配置”向“按需配置”转型。常态化向卫健部门推送医保药品结算核心数据,累计推送12次、4000余条,同步完成650种基层常用药品的医保支付属性、报销政策标注,为目录编制与动态优化提供全链条数据支撑。联合卫健部门在13个地市遴选2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省级监测哨点,构建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定点提取、分析药品结算、使用频次等核心数据,持续推送监测成果,目前已推送5期哨点监测报表、有效数据1万余条。
三、优化医保政策,筑牢基层配药运行保障。坚持“放管结合、保障到位、激励有效”原则,精准优化政策供给,破解基层配药堵点难点。基金保障方面,优化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出台差异化补偿政策,明确基层机构因合理配药、满足慢病续方需求产生的合规超支费用,经审核后全额追加补偿,打破门诊预算额度限制,打消基层用药顾虑。集采管理方面,兼顾政策要求与临床需求,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完成集采协议用量后,可按需采购非中选药品,保障用药多样性与连续性。政策推进方面,建立省市联动督导机制,指导哈尔滨市完成2025年度基层医保基金超支清算,补偿合规超支费用5800余万元,缓解基层资金压力。通过企业服务日、政策宣讲会等载体开展政策解读,构建“制定—落地—解读—答疑”全链条工作体系,保障政策平稳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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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涉及海南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利率和指南等。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提升服务质效,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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