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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用工争议处理上海口径》专题讲座在沪成功举办

2015-03-12 10:58:00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劳动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新一代求职者就业观念的变化,劳务派遣开始在不同层次的劳动力市场得到发展,并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认识和使用。虽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正式实施,但是劳务派遣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的过程中该如何防范可能面临的风险?
 
      为帮助HR伙伴更好的规避派遣用工及争议用工给公司造成的巨大风险,本次活动将围绕劳务派遣中各类常见问题及争议制定应对方案,以提高企业在新劳务派遣环境下的抗风险的能力。
 
      本次研讨会力邀现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中国社会法研究会理事、中国劳动学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常务理事暨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专家、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劳动>杂志编委、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上海法官培训中心教员 郭文龙 先生,与大家一起分享“派遣用工争议处理上海口径”的相关内容。
 
      郭先生就合同制定依据、行政许可过渡期问题、行政许可丧失的处理、无行政许可经营问题的处理、违反三性及比例规定的处理、同工同酬争议的处理、派遣员工退回的处理、退回后转派遣争议的处理、退回依据不足争议的处理、三方权利义务争议的处理、“老合同”、“中合同”的处理、派遣与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多方面多角度地详细剖析了劳务派遣用工与争议用工的问题。
 
      郭文龙先生指出:“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属于市场转型中出现的新情况,派遣用工转为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过程中涉及法律关系变化、管理权调整等,比较复杂。案件处理中涉及派遣用工与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区分问题时,要结合规章制度的适用、用人单位所行使指挥管理权的强弱程度等因素综合作出判断。发包单位基于消防、安全生产、产品服务质量、工作场所秩序等方面管理需要而对承包单位的劳动者行使部分指挥管理权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要根据案件事实谨慎处理,不可简单判定法律关系已发生改变。”
 
      在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中,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可通过协议方式合理确定具体的管理界限。在外包协议未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发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劳动者部分越权指挥且未对法律关系改变起决定性作用的,应当进行整改;劳动者以此为由要求按劳务派遣处理或确认与发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整个专题讲座座无虚席,郭先生逐条分析如今上海口径下劳务派遣用工与争议用工所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现场的HR同行们都听得格外仔细认真,不时的用笔记下关键内容。会后,大家就自己碰到的问题向郭文龙先生提问,郭先生一一作出解答,气氛十分热烈。整场专题讲座就此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