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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节假日安排出炉、北京延长公积金缓缴期限、天津职工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2022-12-12 00:00:01

一周新政速递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
◆ 职工困难帮扶资金设专项发放疫情生活补贴。
◆ 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 北京: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至明年6月30日!
◆ 天津:职工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 天津:出台数字人才培育政策。
◆ 湖南:统一职工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首批纳入43个病种。

01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将202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02

职工困难帮扶资金设专项发放疫情生活补贴。


近日,全国总工会印发《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2年职工困难帮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聚焦职工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好职工困难帮扶服务工作。


2022年度职工困难帮扶资金共设立15种帮扶项目,并专门设立项目用于对在档困难职工家庭发放疫情生活补贴,缓解疫情期间生活困难。


03

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近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明确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高至100%


04

北京:延长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至明年6月30日!


今年6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存在困难的单位可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的若干措施》,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关于阶段性延长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措施的通告》将缓缴期限再延长半年。


在申请缓缴的方式方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提出缓缴申请,申请缓缴后,所属管理部一般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如确不便上网,单位也可前往所属管理部或通过邮寄材料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单位已在本年度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申请缓缴,其缓缴截止时间仍为2022年12月31日,不会自动顺延。如2023年1月1日后,单位仍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需继续申请缓缴的,申请成功后,该缓缴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另外,如单位经营情况好转,希望提前结束缓缴,可在复缴的当月登录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复缴,申请成功后,单位即完成复缴,其汇缴月份为当前自然月。


2023年7月1日起,本次阶段性政策实施期间的缓缴单位将自动复缴,其汇缴月份自动调整为2023年7月,无需提供任何材料,也无需提交任何申请。单位复缴后,应尽快对之前申请的缓缴月份进行补缴。如单位仍受疫情影响对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困难,可按常态化缓缴政策继续申请缓缴。


除此之外,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存在少许困难,但不想申请缓缴的,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至4%。


05

天津:职工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一)生育保险费


1.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和的0.5%按月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2.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5%按月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1. 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2.生育津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按日享受生育津贴


1. 用人单位职工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其生育或终止妊娠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4计算。


2. 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4计算。


  • 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


  • 妊娠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 生育婴儿的,享受128天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06

天津:出台数字人才培育政策。


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布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打通项目落地“最后一公里”。


实施方案以产业数字化与数字产业化为核心,以服务天津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重点产业链为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工程应用领域,推出数字人才培育项目,制定了项目培训、管理、保障的一揽子措施,公布大数据等10个数字经济新职业的培训补贴标准,形成数字人才培育的天津标杆。


07

湖南:统一职工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首批纳入43个病种。


12月6日,湖南省医保局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管理办法》,明确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与标准并规范门诊慢特病用药管理,探索实行门诊慢特病药品单列支付管理。


《办法》明确,符合享受职工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条件的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不设起付线。


起付线俗称门槛费,是医保基金的支付标准线,在该起点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承担。不设起付线,让慢特病患者得到的保障更为有力。


在慢特病门诊待遇保障政策规定的药品费用限额内,在职职工按照80%、退休人员按照85%的比例支付。参保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经评审符合两种及以上门诊慢特病纳入标准的,可从中自主选择一个病种享受待遇,并在此病种基础上再增加不超过100元/月的医药费用限额。参保人员的参保关系在省内正常转移接续时,慢特病门诊待遇享受资格实行互认。


此次,首批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共有43个病种,每月医保支付限额从120元至4250元不等



文字来源:中国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国家税务总局、新华社、劳动午报、北京公积金、北京日报、天津本地宝、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劳动就业报、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