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评职称新规、北京&太原公积金贷款政策变化......
2023-11-06 00:00:00
一周新政速递
01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评职称有新规定。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7章24条,首次确立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职称评价的基本制度规则。《办法》的出台,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办法》明确,对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职称评价工作,适用该办法。
在职称体系方面,规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在评价标准方面,规定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根据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岗位类型特点,科学合理设置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进一步强化基层和一线导向。
在评价机制方面,规定初级、中级实行以考代评方式,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要求进一步畅通评价渠道,建立职称评审向优秀人才、基层一线倾斜机制,坚持评用结合,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在评审委员会建设方面,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可组建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并逐步将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了高评委核准备案、高评委组成、评审专家条件以及评审服务等要求。
在监督管理方面,要求加强职称评价监管,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制度,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办法》同时明确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规定了不同职称层级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高级、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评审的优先条款。
02
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变。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0月31日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具体调整如下:
◆ 首套住房认定标准
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下同)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二套住房认定标准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不予公积金贷款情形
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 适用范围
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03
太原:解除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通知发布。
根据《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的通知》并公积金(2023)24号),经综合研判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和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现解除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四级响应,实施稳健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再按照《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公积金(2017)15号)计算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的0.8倍核定,恢复为: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核定要求的,最高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80万元核定,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按不超过50万元核定;
同时最高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缴存年限挂钩,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借款人缴存年限*10万元,缴存年限按照缴存月份/12取整加1计算,根据缴存年限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低于30万元的,按照30万元计算。”
二、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三、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的,若因购买该套住房有过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在申请贷款额度中暂不核减相应的提取金额。
四、本通知自11月1日起执行。
04
昆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出炉。
◆ 缴费基数
6906元: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上限:20718元/月,高于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缴贵基数。
计算方式:6906元X300%=20718元/月
下限:4143.6元/月,低于2022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缴贵基数。
计算方式:6906元X60%=4143.6元/月
注意:用人单位以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合计数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标准
单位缴费:41.44元/月/人
计算方法:按2022年云南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6906元)的0.6%计算。
个人缴费:1元/月/人
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包括所有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 缴费基数执行时间
自2023年11月起,至2024年单位缴费基数集中申报的前1个月。
05
长沙: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模式改为“收支记账账户”。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12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提高个人账户资金划拨效率,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高效医保服务,经研究决定:
长沙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医保卡账户”(简称“医保卡”)管理模式改为“收支记账账户”(简称“记账户”)管理模式。
◆ 设立记账户
设立范围:长沙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为长沙市参保人员在医保系统设立“记账户”。
设立时间:2023年11月
从2023年11月起,个人账户资金计入本人“记账户”,实行收支记账管理,不再划拨到本人原“医保卡”。
执行标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记账户”资金计入额度、计息、支取和转移管理等按原规定执行。
◆ 原有账户处理办法
长沙市参保人员原实行“医保卡”管理模式的个人账户按照“老户老办法”执行。
存量资金不转入“记账户”,仍按原途径使用,资金计息、支取和转移管理、查询途径等不变。
06
河北: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自2023年11月1日起,调整经胃镜食管静脉曲张治疗、超声胃镜检查术、小肠镜检查3项医疗服务项目的指导价格、说明等要素。
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项目规定的计价单位、指导价格、项目内涵、说明等执行;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过度诊疗等。
选取7家省直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对本次调整的3项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增量部分的60%用于医务人员薪酬发放,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劳务价值。
试点范围: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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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江苏:十四部门共促重点群体创业。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江苏全省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
通过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创业服务,力争今年起到2025年,每年支持成功自主创业20万人、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1.2万人、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0.5万人,农村返乡入乡创业人数累计超过5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增收。
在此过程中,江苏将突出重点创业群体。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通过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引导其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创业。
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加快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常态化创业服务保障能力。鼓励经营性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
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引导退役军人在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安保及社会服务等领域创业,培育一批具有潜力、产品质量好、诚信度高、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知名退役军人经营主体。
支持农民创业,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推动做大做强做优,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更多经营主体。
加强劳务品牌建设,鼓励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发挥专业所长和从业经历等优势开展创新创业,持续推进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推广“技能人才+特色产业+特色区域”模式,形成劳务品牌创业集聚效应。
引导有志投身现代农业建设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领办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支持农民开展电商创业。
支持科研人员创新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以兼职、挂职、参与项目合作、离岗创业等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创造更多优质经营主体、增加就业岗位。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其间可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按规定连续计算工龄,同等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岗位等级晋升。
专业技术人员以技术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会服务成果同等作为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充分激发人才评价的就业拉动效能。
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强化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发挥部省共建留创园和省留创园作为海外人才集聚主阵地作用,优先支持在先进制造业集群所在园区配套建设留创园,加强项目申报、投融资、创业培训、涉外联络、市场推广与产业对接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强化以才引才,用好港澳引才桥梁。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和灵活就业,鼓励根据实际发展夜经济、后备厢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在家政服务、养老托育、摆摊设点等投资少、风险小的项目创业。
允许以个人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方式就业的劳动者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加强灵活就业人员权益维护,提供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援助服务。
08
辽宁: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提升职业能力建设服务水平,日前,辽宁省职业能力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并举行启动仪式。
系统建设为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系统实现了职业培训、技能评价、职业竞赛、技工院校管理、项目评审、专家库建设等全领域、全链条、全过程信息化、数字化管理。
系统将在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跟踪、培训需求画像和主动匹配、业务经办过程跟踪、加强统计分析、优化经办服务、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要持续完善优化功能,打造“更好用”的系统。
系统上线启动只是职建领域信息化建设的起点,要抓好业务培训工作,抓紧做好系统在全省的推广应用。持续跟进政策变化,及时进行优化更新。要用好问题反馈机制,对各市提出的问题台账化管理,在使用中不断完善和优化系统,更好服务于职业能力建设高质量发展,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更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