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回答关于就业、社保保障等热点问题、2025年政府工作十大任务公布、江苏失业保险规定调整......
2025-03-10 17:04:38
一周新政速递
01
人社部:回答关于就业、社保保障等热点问题。
◆ 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稳步提高待遇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每月再提高20元。这项待遇提高涉及1.8亿城乡老年居民,我们将认真抓好落实。同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点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这项待遇提高涉及1.4亿多退休人员,我们将认真测算,确保及时准确发放。
02
国家卫健委:实施“体重管理年”3年行动。
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9日下午举行记者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体重管理年”3年行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据悉,去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6个部门联合制定了《“体重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出从2024年起,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实现“体重管理支持性环境广泛建立,全民体重管理意识和技能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更加普及,全民参与、人人受益的体重管理良好局面逐渐形成,部分人群体重异常状况得以改善”的目标。
相关负责人表示:有关慢性病防控和体重管理,要注重防治结合,提供个性化服务。腰围太大,体重超重,有人甚至患上了慢性病……这就需要专业医生和专业医疗机构的帮助。我们引导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体重门诊,来为受体重问题困扰的居民提供良好的专业咨询环境和平台。相信大家在自己的努力和专业机构人员的帮助下,能够更好地管好体重,健康生活。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继续从三个方面来推进慢性病的防控和体重管理工作。
· 慢性病的防控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体重管理来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单位环境和社会环境。
· 持续做好有关慢性病防控和体重管理方面的知识宣传。动员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和传播,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健康素养。
· 注重防治结合,提供个性化服务。引导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体重门诊,为受体重问题困扰的居民提供专业咨询环境和平台。
03
一张思维导图,了解2025年政府工作十大任务。

04
江苏:失业保险规定调整。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自3月1日开始调整。
◆ 关于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参保人员以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
◆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长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 新增政策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
◆ 关于发放时间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并且将结果以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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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广州: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上线。
为推进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高效办理,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工作方案,上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是指将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的关联事项整合,通过加强部门协作、打通业务系统、整合业务流程、加强信息共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措施,实现关联事项集约高效办理、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少化,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可集成办理的事项有哪些?
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的联办事项包括房屋交易合同网签、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
06
无锡:公积金最新提醒,开通新业务。
◆ 关于开通平安银行无锡分行商业性住房贷款委托还贷业务的通知
自2025年3月6日起,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平安银行无锡分行商业性住房贷款委托还贷业务。
贷款主借人及配偶可通过“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理委托还贷签约或解约手续,参与还贷的直系亲属可通过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营业大厅、银行受理网点通过柜面渠道办理。
07
大连: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通知,自2月28日起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提高硕士研究生、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借款人购买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进一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说,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按家庭房屋套数及购房面积予以区分,统一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已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多子女家庭(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未成年),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当地购买自住住房,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40万元,即单人100万元、双人14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
借款人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当地购买符合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的新建商品房,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即单人80万元、双人12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限制。借款人如同时符合多项贷款额度支持政策,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项。
08
银川:公积金政策再放宽。
3月6日,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
一、进一步放宽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间范围
增加“职工提前结清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规定,其他条件不变。
二、进一步放宽购房提取时间范围
将现行政策“职工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和再交易自住住房3年内,每年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中的“3年内”放宽至“5年内”,其他条件不变,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
三、延长贷款到期年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由原来的男性60岁、女性55岁,延长到男性63岁、女性58岁。贷款期限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四、放宽贷款余额倍数限制
连续缴存满10年或累计缴存满15年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受缴存余额倍数限制。缴存人家庭购买银川市首套及二套自住住房(不含商转公贷款)的可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不足部分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与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款。
其中,第二项、第四项政策为阶段性支持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后续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及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再作研判。
09
新疆:出台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4条措施。
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留疆返疆来疆就业创业的实施方案》,从精准宣传引导、提高培养质量、扩大岗位供给、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5个方面提出14条措施,鼓励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新疆高质量发展持续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其中,在精准宣传引导方面,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向高校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等精准推送就业政策信息。举办“学子新疆游”活动,鼓励疆内各大景区为在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提供门票优惠政策。依托“新疆365人才网”等就业平台,精准推送全国各类招录招聘政策信息。在疆外重点城市和高校推动合作建立“新疆人才工作驿站”,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包括政策宣介、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招录招聘在内的“一站式”服务。
在提高培养质量方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台账,加强就业监测统计和形势分析预警。完善产教融合培养机制,聚焦重点产业集群、自贸试验区等重点领域,推动校企联合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引进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各类创新平台,建好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发挥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民办培训机构作用,围绕产业发展、企业需求、个人意向等,开展多元化、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
在扩大岗位供给方面,加大就业岗位开发扩容,每年拓展、归集20万个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募集5000个以上实习岗位,组织不少于2500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优化人才评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落实薪资级别、学费代偿等优惠政策,对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建立高校毕业生一站式创业服务扶持体系,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5000元;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3年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最高限额扣减相应税费。
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建立高校与用人单位协同打造开放式闭环就业指导工作机制,鼓励用人单位与高校深化产学研合作。持续完善招录招聘联动机制,对急需紧缺专业毕业生采取“上门直接招”等多种方式;支持地(州、市)企事业单位择优聘用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构建全链条就业服务保障机制,统筹盘活现有闲置楼盘资源,对异地求职毕业生,提供最长不超过1年免费入住;对毕业年度在疆跨区域就业地无房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最长不超过2年的周转公寓或酌情给予租房补贴;对毕业5年内在疆就业创业落户并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视情给予购房补贴。
10
河南: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企业服务保障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再就业,河南省人社厅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机制,成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工作专班,通过政策支持、资源整合和服务优化,为重点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保障。
强化招聘宣传支持。统筹线上线下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公共招聘服务平台、招才引智服务平台、人力资源产业园和各类人才市场等资源,加大对重点企业招聘信息的置顶推广及重点推荐。面向全省技工院校,加大重点企业招聘信息宣传,优先向重点企业输送毕业生。向有就业意愿的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精准推送企业招工信息。
强化招聘场地保障。根据企业需求,在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和基层社区设置重点企业固定招聘展位。举办“春风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各类招聘活动,为重点企业设置招聘专区或专席。举办重点企业专场招聘活动,协助企业在本地巡回举办专场招聘会、下乡招聘会、校园宣讲会等线下活动。
广泛开展对接活动。建立重点企业用工联系服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接重点企业用工需求。鼓励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员,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劳务经纪人等社会力量为重点企业招工提供专项服务。通过专场招聘、开展省内外劳务协作、搭建用工余缺调剂平台、鼓励实习实践、组织就业见习等方式,多渠道帮助解决重点企业用工问题。支持重点企业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开设定制化课程,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实现人才培养与用工需求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