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城市名单出炉、北京缓缴三项社保费、广东前10月经济数据特点......
2022-11-28 00:00:02
一周新政速递
01
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36个先行城市名单出炉。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的通知》,确定了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名单。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在先行城市(地区)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基本要求,主要选择资本实力较强、经营较为规范的公司参与;保险公司可向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提供符合要求的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等;保险公司应当与参加人单独签订保险合同,并在公司相关信息系统中对该合同作出明确标识,不得接受其使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为他人投保;加强个人养老金资金管控,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相关业务发生的各类资金往来应当符合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管理要求。
02
部署抓实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全面落地见效。
一是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目前两批金融工具共支持重大项目2700多个,开工率超过90%。重要项目协调机制要继续高效运转,推动项目加快资金支付和建设,带动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资本投资,年内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二是加快设备更新改造落地。在已基本完成项目贷款签约基础上,要把工作重点转向专项再贷款发放和财政贴息拨付,督促用款单位加快设备购置和改造。同时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促进制造业升级发展。
三是稳定和扩大消费。实施好生活服务业纾困政策。支持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电商、快递网络畅通。
四是持续保障交通物流畅通。
五是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对普惠小微存量贷款适度让利,继续做好交通物流金融服务,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债的支持力度,适时适度运用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六是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做好困难群众、失业人员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加大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力度,依法依规惩处欠薪行为,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
03
北京:用人单位缓缴三项社保费再延期,最晚明年底缴清。
为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
《通告》明确,北京市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于2022年底到期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最后补缴期限由原来的2023年2月23日前缴清,延长至2023年底缴清。参保单位可以申请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04
北京:2022人力资源市场薪酬大数据报告。
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2022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薪酬大数据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05
广东:前10月经济数据发布,有这3个特点。
06
甘肃:面向2023届毕业生提前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近日,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教育、财政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各地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面向2023届毕业生中的家庭困难学生提前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帮助他们坚定就业信心,顺利就业创业。
补贴对象包括:省内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孤儿、特困人员、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包括学校所在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