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最新疫情防控措施汇总、广州医保待遇最新变化!云南提高工伤津贴标准......
2022-12-05 00:00:02
一周新政速递
01
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02
一图速览!多地调整疫情防控措施。
12月5日政策调整:
03
12月1日起,这些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可享增值税优惠。
04
北京:正式开通线上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服务。
05
北京: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可享受最长三年社保补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招用与本市建立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对口协作关系的对口地区脱贫人口,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企业与脱贫人口依法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倍的工资。
二是申请前,企业未通过该脱贫人口享受本市制定的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申请时,企业未与该脱贫人口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已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满36个月且未退缴。
三是企业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满半年或一年的可于次月起90日内提出首次申请,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以当年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不含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单位最低缴费标准予以补贴。企业通过该脱贫人口已享受本市社会保险补贴的,任何企业不得再以该脱贫人口享受本政策。
企业可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向注册或经营地所在区人社局提交申请。
脱贫人口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申请有效期截至2026年3月31日。
06
北京: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正式实施。
07
广州:医保待遇最新变化!
08
云南:再次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等标准。
调整的标准分别为:伤残津贴,一级每人每月增加280元、二级每人每月增加250元、三级每人每月增加230元、四级每人每月增加210元;
生活护理费,完全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400元、大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300元、部分护理依赖每人每月增加2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
调整所需要资金的渠道为: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调整待遇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依照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调整待遇费用。相关待遇调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09
黑龙江: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近日,黑龙江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实施意见》,决定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丧葬补助对象为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既包括参保缴费人员死亡的,也包括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死亡参保居民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发放丧葬补助金。补助金最低标准为500元,已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补助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丧葬补助金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调整机制。
《实施意见》强调,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当自参保人员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到其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登记手续,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一次性将丧葬补助金发放到位。死亡参保人员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