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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最低工资标准出炉、北京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公布......

2023-04-10 00:00:00

一周新政速递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最新!最低工资表来了!

◆ 人社部: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

◆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宜提示发布。

◆ 第一季度经济运行呈现“六个逐步向好”。

◆ 北京: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公布。

◆ 北京:8个方向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 南京:持续降低职工社保缴费费率。

◆ 内蒙古:发布10条人社便民利企措施。


01

最新!最低工资表来了!


人社部网站近日发布了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截至2023年4月1日),15个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及以上,其中上海以2590元仍居榜首。

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02

人社部: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推进计划的通知》

《通知》提到10个行动,包括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行动、公共部门稳岗扩岗行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服务支持行动、“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以及就业权益护航行动。

其中,对于“职引未来”系列招聘行动,《通知》明确,各地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招聘活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失业青年较集中的市县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整合岗位资源进街道、进社区开展巡回招聘。

03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宜提示发布。


2023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10日。其中4-11月为每月1日-15日的工作日15点前,12月的1日-10日的工作日15点前。银行批量扣款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2023年城乡养老征期日历



04

第一季度经济运行呈现“六个逐步向好”。


税收大数据显示,我国经济在开年之季的发展态势总体向好、逐月向好,而且在持续向好。2023年一季度我国经济运行呈现“六个逐步向好”态势。


一、经济运行的态势逐步回升向好


第一季度小类行业与中类行业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实现逐步向好。


二、经营主体逐步活跃向好


新办涉税经营主题户数在逐步增多,其次,疫情时受到冲击、生产经营较困难的经营主体的活力恢复加快。


三、工业生产逐步恢复向好


全国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较去年全年加快1.2个百分点。


四、消费需求逐步扩大向好


住宿餐饮、文体娱乐、居民服务、商品零售、房地产业销售收入均有所增长。


五、创新动能逐步增强向好


六、绿色发展逐步加力向好


05

北京: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公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低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标准为年缴费9000元,北京市参保人可在这个区间内自选缴费金额。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选择线上线下方式,在2023年4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据了解,截至2022年底,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领取福利养老金待遇人员)累计187.5万人。


参保缴费可按不同缴费标准享受相应补贴


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时,可按不同缴费标准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其中,对1000元至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选择2000元至4000元以下(不含4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90元;选择4000元至6000元以下(不含6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20元;选择6000元至9000元标准的,每人每年补贴150元。


首次参保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办理


首次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城乡居民养老服务专区”“北京人社”APP线上服务自助办理,或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已经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无须再次办理参保登记,直接缴纳相关费用即可。


当前参保人可以四种方式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第一种是银行代扣缴费,税务部门通过委托银行进行批量扣款。如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1到2个工作日扣款。参保人员需提前在缴费银行卡内预存足够金额。第二种是银行APP缴费,参保人可登录银行APP办理。第三种是银行柜台缴费,参保人需携带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代缴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参保人参保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前往协议银行网点柜台办理。第四种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官网办理。


三类人群可享受政府代缴保费优惠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面向三类人群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政策。北京市户籍人员当年符合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同时又是城乡居民低保人员,或是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都可以享受政府代缴优惠政策。对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和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50%,由政府代缴保费,目前为500元;对于特困供养人员和重度残疾人,按照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100%,由政府代缴保费,目前为1000元。


这三类人群在完成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后,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任一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代缴保费。此外,这三类人群也可以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一件事”场景服务中的“困难人员救助”或“扶残助困服务”模块,办理申请代缴保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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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北京:8个方向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近日,北京市经信局、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发布《2023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重点支持方向包括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等三大方面的八个方向从而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8个方向分别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绩效评价奖励、中小企业服务体系质量提升示范项目补助、中小企业服务券补贴、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奖励、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奖励、中小企业“首次贷款”补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


07

南京:持续降低职工社保缴费费率。


近日,南京市印发《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持续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率等三个方面对医保缴费进行优化调整。

4月6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解读了《关于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的通知》

一、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再次降低单位缴费率1个百分点,即用人单位的单位缴费率由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下调至7.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个人缴费率2%维持不变

2023年1月至3月,参保单位已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按新费率重新核定应缴额,差额部分退还至参保单位在医保信息平台登记的对公银行账户。

二、调整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4月1日起,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调整至4494元、缴费工资基数上限调整至24042元

三、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率

4月1日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在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7%与个人缴费率2%之和的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即缴费率由原来的9%降为8%

以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例


政策调整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为4250元,缴费率为9%,实际缴费额为392.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


政策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为4494元,缴费率为8%,实际缴费额为369.5元/月(含大病医疗救助费10元/月),缴费额下降了23元/人月。


08

内蒙古:发布10条人社便民利企措施。


内蒙古人社部门从助力企业招才引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等方面出台10条具体举措,让企业、群众“依规办事不求人、方便快捷少跑腿”。

1.设立人社服务专员。主动对接、走访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全面了解企业在用工、培训、服务等方面需求,通过全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有针对性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紧盯项目企业建设进度,跟进掌握企业需要的专业工种信息,靶向开展技能培训,支持企业招用更多当地劳动者就业,当好企业的“服务员”。


2.助力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人才+项目”引才模式,“项目未动、人才先行,项目开工、人才到位”,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推进、一体落地。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组织开展16条重点产业链上重点企业引育人才奖励支持工作。鼓励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优秀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论文、继续教育学时等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3.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储备。组织技工院校与招商引资企业直接对接,通过设立“冠名班”“订单班”,精准培养储备企业所需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4.服务“窗口”向前延伸。开通社保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实现“一次申请、一门办理、限时办结”。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薪酬分配、休息休假等制度。推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帮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发展“好环境”。


5.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2年内最高300万元的贷款,按规定落实贴息政策。


6.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落实失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


7.帮助企业化解工伤风险。深入重点行业开展入场宣传、现场调研、隐患排查、提出建议、回访巡查、专题培训等工作,提升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帮助企业化解工伤风险。  


8.为企业提供信息引导。健全劳动、管理、技术、知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强化工资指导线和企业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的衔接,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信息引导。


9.服务企业高效便捷。聚焦市场主体开办设立、招用员工、解聘员工、注销登记等环节,将所涉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打包办。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岗补助申领等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让企业“少跑腿”、政策“快兑现”。


10.持续送政策入企。深入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活动。聚焦企业关切,持续推进政策解读通俗化、咨询智能化、查询集成化,让企业更快捷、更全面、更广泛知晓并享受人社部门惠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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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会计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劳动午报、北京税务、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经信局、北京市财政局、南京发布、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