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十部门帮助青年就业!北京&江苏医保政策重大调整......
2023-05-22 00:00:00
一周新政速递
01
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上调3.8%。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2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8%。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02
十部门启动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显示,今年4月,16-24岁劳动调查失业率为20.4%,比上月上升0.8个百分点,创2018年有该统计数据以来的新高。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决定继续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
《通知》明确,聚焦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全年募集不少于100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确保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
《通知》提出,提升岗位募集质量,面向不同类型单位,开发一批科研类、技术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等见习岗位,满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元见习需求。发布一批示范性岗位,增强见习吸引力。打造全国联网的见习统一服务平台,同步在各大就业服务网站推送平台链接,为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提供便利。强化见习规范管理,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督促见习单位建立带教制度。做好后续跟踪帮扶,鼓励见习单位积极留用见习期满人员,见习期间或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对见习后未留用人员,根据就业需求针对性提供就业创业支持,对需要提升技能的针对性推荐职业培训项目,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对见习单位提供补贴支持,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通知》要求,各地要将计划实施纳入本地就业工作整体安排,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抓好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推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要广泛宣传见习制度和参与渠道,扩大见习知晓度和影响力。
03
北京:医保政策重大调整,医疗救助封顶线提升至16万。
04
江苏:医保多重调整,职工医保缴费次日享受待遇!
6月1日,江苏医保条例正式实施,有以下新变化:
(一)缴费次日享受待遇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自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到账的次日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通过补差或者折算的办法,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五的部分,按照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
本省建立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罕见病用药保障资金实行省级统筹、单独筹资,建立由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和社会慈善组织等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罕见病用药保障资金纳入省财政社保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三个月至十二个月。
05
苏州: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租房提取也有变化!
06
济南:灵活就业缴存人可自行确定公积金月缴存金额。
在放宽缴存门槛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市原有“自由职业者”缴存制度。放宽后的灵活就业人员群体为: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且作出书面承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
在完善缴存方式方面,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收入的不稳定性,构建相对独立的缴存机制。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缴存人”)采取签订缴存协议方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济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金额上下限范围内,灵活就业缴存人可自行确定月缴存金额,且每月均可自主变更。
在推行便利提取方式方面,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期间可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购房、还贷、租房等提取使用政策。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结清的可自愿退出,退出后可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在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有效使用方面,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具体参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在体现多存多贷原则的基础上,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可根据我市房价水平、资金使用情况等对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时间、缴存金额、缴存余额等因素的挂钩倍数进行适当调整,保障存贷规模相适应。
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方面,灵活就业缴存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灵活就业缴存人按照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履行缴存义务,存储时间满1年的资金部分,最高可获得1%的缴存补贴。该补贴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具体标准每年由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放款后,缴存补贴停止发放,贷款结清后存储时间满1年的自愿缴纳的资金部分可继续享受补贴。联合本地金融机构,推进灵活就业缴存人享受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公积金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落实“租购并举”政策,针对灵活就业缴存人及单位缴存职工定向提供相关服务,使参与公积金制度的缴存人既可享受购房贷款支持,也可依托济南市安居保障平台享受租赁住房服务,保障其享有同等的选房、租房权利,租房价格可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享受一定程度的折扣优惠。探索推广我市首创的住房公积金租房贷业务,试点开展租房按月委托提取业务,进一步方便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在强化风险防控方面,根据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的资金收支平衡情况,对灵活就业缴存人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贷款倍数实施适当调整。必要时可采取资金拆借、融资、“公转商”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补充流动性,加强贷款规模管控,着力防范流动性不足风险。建立贷款风险准备金。对灵活就业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增值收益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切实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规范个人公积金账户管理。对同一缴存人分别设立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公积金账户与单位建制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分类开展资金核算,分别执行提取政策。为保障灵活就业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在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缴存金额等贷款条件时,上述两个账户可连续合并计算。
07
天津:工伤预防驿站撑起职工健康安全保护伞。
一是加强“政企”联动。工伤预防驿站作为纽带,加大了政府部门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通过点对点的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可以精准找到企业在政策理解方面的短板,进行针对性政策讲解,满足企业实际需求;同时,通过经常性走访调研,能够查找政策实施方面的不足,搜集到更多意见建议,抓准下一步工作方向,推动工伤保险整体工作发展。
二是强化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工伤预防重在“科学防范”,设立工伤预防驿站这个平台,进一步加强了用人单位对工伤预防的重视程度。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工伤预防驿站进行工伤预防政策和知识学习,更加科学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工伤预防,推动用人单位有力开展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切实强化用人单位工伤预防效果。
三是提升职工工伤预防能力。通过挂图、宣传手册等方式,让职工及时了解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方面政策知识;同时,通过电子屏幕进行滚动播放,定期更新的口播、动漫、人物传记等各种类型的工伤预防宣传视频,寓教于乐,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切实增强职工对工伤预防关注度和知晓度,使职工既要预防又会预防。
08
温州:划定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