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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鼓励结合带薪年休假休息,相关制度一文说清楚

2024-01-08 00:00:00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休息。



不少网友表示,一直以为除夕是法定假期,结果居然还要上班。

其实,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我们俗称的春节长假,是法定假期与休息日拼起来的,除夕放假安排是倒休的结果
 
对于政策中提到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不少人则表示“没听过、没休过、不了解”。那么带薪年休假,到底是如何规定的,谁可以享受,每个人又有几天,今天就由小编带您了解一下

01
哪些人能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进一步对休假条件进行明确: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另外,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对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也应该享受带薪年休假。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则可以参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以上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02
带薪年休假有多少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另外,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也就是说,年假不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各类假期(如护理假、育儿假等)、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均不计入带薪年休假。

03
单位可以集中安排休假吗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因此,公司可以集中安排休假。但在司法实践中,公司统筹安排的假期是否能被视为年休假,通常以公司是否尽到告知义务,使劳动者知悉假期性质为依据。公司对于劳动者“已休年休假”的主张,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04
单位无法安排年休假怎么办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05
离职前可以要求休假吗

可以要求休假,或由公司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06
单位未安排休假又未支付
相应报酬怎么办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规定: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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