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公积金重要政策盘点&热点问题解答
大家常说的“五险一金”中
“一金”是每个打工人都有的吗?
究竟有什么作用?
2023-2024重要的公积金政策有哪些?
公积金需要纳税吗?
小编为大家进行了汇总整理
一起来看~
01
什么是公积金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就是“五险一金”中的“一金”,是国家强制公司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金。
公司和个人缴存的公积金比例一致,公司及个人缴存的公积金都存在员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归员工个人所有。
02
公积金的作用
公积金可以为职工提供多种便利,尤其是在住房相关的财务规划上,了解公积金的不同用途,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利用这一重要资源。
一、购房
1. 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3.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部分省份)。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三、租房
1.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2. 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离、退休的;
2. 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3.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 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7.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8. 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六、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七、治疗重大疾病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部分城市略有不同,具体请以各省市官方要求为准
03
年度重点公积金政策盘点
2023到2024年,国家推出了事关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贷款等诸多公积金新政,篇幅所限,小编为大家盘点了部分重点政策类别&重点城市政策优化细则,各位HR可根据政策类别,访问公司所在地公积金官方网站进行自查。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2024年以来,多省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
◆ 甘肃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83号)和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当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149元,下限为2020元。职工2024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照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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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济南市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3〕172号)的规定,现将2024年度最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下:
单位住所地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200元;单位住所地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莱芜区、钢城区、平阴县、商河县的最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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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连云港市
2023年12月底,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连住公委〔2023〕6号)》。通知中明确:
202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800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上限为6912元(单位、个人各为3456元);2024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070元,以此确定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08元(单位、个人各为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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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贵阳贵安
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发〔2022〕31号)公布的2023年全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确定贵阳贵安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89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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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一)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通常指的是将已经通过商业银行获得的住房按揭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种转换通常是为了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对较低的利率,从而减少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还款压力。
近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芜湖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可办理“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业贷款”“商转公”业务。
10月20日,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中,同样提到“商转公”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调整。
“商转公”的队伍正在持续扩大中,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深圳、重庆、山东青岛、黑龙江哈尔滨、湖南长沙、四川德阳、江苏徐州、江苏盐城、江西赣州、贵州贵阳、安徽蚌埠等超30城对“商转公”贷款予以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恢复“商转公”业务、明确“商转公”办理条件、降低相关门槛等方面。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
以深圳市为例,2023年3月2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提取通知》)和新修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下称《贷款规定》)。
其中规定,单独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其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20%;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且所购住房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的,其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浮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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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深圳外,包括上海、广州、天津、宁波、合肥、南昌、苏州等多地也陆续上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亦有针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政策支持。
三、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业务的通知》
本次租房提取的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提高无发票租房的提取额度、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租房的政策支持、积极推动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提高租房提取的支付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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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武汉公积金不限提取次数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对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修订调整。
放宽租房提取办理条件、取消租房提取次数限制,同时,为了加强业务操作管理,防范不法中介套取住房公积金,此次调整后的办法中,对提取增加了两条内容:一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入武汉的,需正常逐月缴存(含转移前缴存)满6个月后;二是职工以配偶名下房产(含共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结婚登记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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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圳公积金部分人员可100%提取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无房职工可按月应缴存额100%提取、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直付支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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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对租房提取业务进行了优化,武汉增加了公积金提取次数,深圳进行了提取额度的优化,除此之外,沈阳也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和提取频次进行了调整,青岛、南宁则增加了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
*以上内容为不完全统计,具体规定请查看当地政策原文。
04
公积金热点问题解答
Q1:企业是否可以在上下限范围内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
可以。由于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执行标准略有不同。
以北京为例,在北京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中,企业性质单位可在5%-12%范围内自主灵活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所选比例须为整数,无需提交任何证明类材料。
对于已建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存比例每年可调整一次,一般在每年6-7月办理“跨年清册核定”业务时办理。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南京市,企业调整缴存比例时须提供相应的单位情况说明,或经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签字同意该事项的决议,方可申请,所以具体情况,请以当地文件为准。
Q2: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一直按固定金额交有问题吗?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规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若职工工资每年都有变化,单位按固定金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是存在问题的。
Q3: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Q4:单位和个人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员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Q5:住房公积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下列专项基金或资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
Q6:个人领取住房公积金时要不要征个人所得税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三条规定: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Q7:公积金贷款额度跟哪些因素有关?
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主要有: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账户余额、所购房屋情况、公积金贷款已贷情况等。
Q8:退休后能不能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封存手续。
已退体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职工,不允许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总体来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涉及缴存、支取、贷款的方方面面,除了国务院发布并经过两次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等全国指导性政策条例之外,地区间的政策规定差异非常之大。企业和个人在合规缴纳的同时,也要充分用好公积金支取和贷款条件,保障个人权益。
来源:各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中国建设报、工人日报、四川经济日报、大连新闻、北京石景山税务、深圳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