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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布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试行)》印发、两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25-09-22 16:56:57

01

2部门:印发《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今天(9月18日)印发《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试行)》。《管理规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惠民利民、安全规范、简便易行,主要突出以下4个重点:


一、精简申请和审核流程


明确育儿补贴的申领资格,精简申领材料,优化申领程序,以线上申领为主。强调审核工作要充分发挥大数据审核作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初审和审核确认工作原则上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明确发放时点和渠道


育儿补贴按年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发放时点,原则上每季度至少集中发放一批,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


三、加强信息管理


结合“高效办成一件事”,充分利用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多方面信息进行比对。要求各级信息系统用户落实信息安全责任,不得越权处理信息,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和发布相关信息。


四、强化监督管理


明确育儿补贴制度的实施依法依规接受监督检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检查机制,明确对代理发放机构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要求。对骗取、冒领补贴资金的,追回资金并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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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多地发布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全国多省市已发布2025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有关具体详情,请登录各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查询。


◆ 北京市


自2025年7月起,本市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81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162元


◆ 上海市


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7302元/月,下限调整为7460元/月。本市2024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34元/月。


◆ 天津市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失业、工伤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5124元和25620元。


◆ 重庆市


我市2025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017元、下限为4404元。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25年度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2017元、下限为4404元。


◆ 河北省


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6678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4007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20034元(300%)


◆ 河南省


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638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831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9155元(300%)。


◆ 甘肃省


我省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为7338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22014元/月,下限标准为4403元/月。


◆ 湖北省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496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248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498元


第2档: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226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678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299元


第3档:荆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154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462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4254元


◆ 辽宁省


2025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792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359元/月


◆ 陕西省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我省2025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为93003元。上限标准为23250元/月,下限标准为4650元/月。


◆ 安徽省


我省2025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556元/月,下限为4311元/月。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 江苏省


一、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4762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952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 浙江省


2025年缴费基数上限按2024年加权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25299元/月,比上年提高369元/月;


缴费基数下限按2023年加权平均工资8310元/月的60%确定,为4986元/月,比上年提高174元/月。


◆ 山西省


2025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6997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198元,上限为20991元。


◆ 江西省


2025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缴费基数为6525元。2025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91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9575元


◆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25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6905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2071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143元/月。


◆ 内蒙古自治区


2024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179元。2025年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8179元的60%,即4907元;上限为8179元的300%,即24537元。同一缴费单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保持一致。计算2025年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缴费指数使用的月平均工资为8179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2024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1381元(8448元/月)。


二、2025年自治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为5069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为25344元/月。


◆ 宁夏回族尔自治区


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上年度发放的工资总额核定,2025年全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825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495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24774元/月。


03

安徽&宁夏: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 安徽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2025年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60元调整为2320元,增加2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1元调整为23元,增加2元。


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70元调整为2100元,增加2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调整为21元,增加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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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提高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每人每月提高到2235元;


二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中卫市海原县每人每月提高到2080元。


二、提高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提高到22元;


二类区提高到20元。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的内容


提高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括职工个人应依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四、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以上最低工资标准和规定自2025年10月1日起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政规发〔2024〕1号)同时废止。


最新31省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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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青海:20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


近日,青海省人社厅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从拓展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能力、优化就业服务、营造良好环境4个方面,细化提出20条稳就业政策举措。


在促进就业方面,综合运用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政策,推行“直补快办”,激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落实不超过2年、70%的社保补贴。


在支持创业方面,有创业需求的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优化创业服务体系,为创业毕业生提供场地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贷款等服务,不断增强实践能力,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


在提升能力方面,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和见习补贴。鼓励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在拓宽渠道方面,稳定政策岗位招募规模,机关事业单位、“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加快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招录人数目前已达到1950人。持续加强对口援青、东西部劳务协作省份对接协调,开展“组团式”就业创业,做好“点对点”输送保障。今年以来,已累计组织1680名毕业生赴外省就业实习。


在服务效能方面,以打造“青海e就业”特色品牌为牵引,开展“全国城市联合招聘”等“12+N”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推出“直播带岗”“云课堂”“职业指导直播课”等便捷化线上服务和“1131”线下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多渠道就业创业。


05

江苏:上调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发布通知,上调2025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惠及全省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约20万人。


对因工作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残疾和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工伤保险承担着提供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的重要作用。按照最新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苏省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18元、109元、106元、104元;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六级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上调2%。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1.34%,调增后分别不低于4175元/月、3340元/月、2505元/月。此外,工亡人员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40元。


06

北京:公布2025年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


· 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申报时进行缴存比例的调整。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 2025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35811元,自2025年9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54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778元


· 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778元执行。


07

上海:公布2025年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


一、缴存基数及其计算口径


各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统计局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各单位应当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自2025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4年月平均工资。2025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5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全月工资性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37302元,最低不低于2690元。


二、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和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符合规定情形的企业,可以按照《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23〕3号)等相关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三、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


四、月缴存额上下限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222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7%的,对应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376元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的,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3730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的,对应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70元。


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比例及月缴存额上下限


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参照上述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不低于10%、不高于24%。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在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以调整一次。


六、办理注意事项


1.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单位纳税缴费便利度,市公积金中心与市税务局共享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数据。经单位授权同意后,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数据可应用于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实现职工工资预填,单位无需重复填写职工月平均工资信息。对于社保信息与公积金信息不匹配等情况导致无法实现职工工资预填的,请单位自行填报。


2.本通知公布前,已完成2025年度基数调整的单位,无需再次办理基数调整。上述单位中,若有填报工资大于2024年度缴存基数上限(36921元)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2025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自动为该职工重新核定缴存基数,变更月缴存额,并通知单位。


3.在同一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单位因需要可以变更缴存比例。


4.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低于2025年度下限或高于2025年度上限的,且未提出调整申请的,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2025年度缴存基数上下限自动为该灵活就业人员重新核定缴存基数,变更月缴存额,并通知灵活就业人员。


08

海南: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变更业务的通知。


为满足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贷后业务的需求,提升贷款管理服务的灵活性,我局结合业务实际,调整优化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变更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除共同借款人


(一)办理条件


贷款偿还期间,主借款人离婚后公积金贷款抵押物所有权和债务均归属本人,且公积金贷款还款状态正常,当前不存在逾期、诉讼及在途业务等情况时,可申请解除共同借款人。


(二)办理材料


1.解除婚姻关系证明。


2.经民政部门备案生效的财产分割协议或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


二、变更主借款人


(一)办理条件


贷款偿还期间,主借款人离婚或死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申请变更主借款人:


1.公积金贷款还款状态正常,当前不存在逾期、诉讼及在途业务等情况。


2.变更后的主借款人应为公积金贷款抵押物所有权及债务归属人,符合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条件,并终止其他住房的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办理材料


除办理公积金贷款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须对应提供以下材料:


1.原主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


2.主借款人离婚:解除婚姻关系证明;经民政部门备案生效的财产分割协议或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


3.主借款人死亡:死亡证明;经法定机构公证的合法继承文件。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环节:申请人可于非还款日通过“海易办”APP、海南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授权的银行代办网点提交业务办理申请。


(二)审核环节:受委托银行受理,各市县管理中心审核。


(三)合同变更环节:原借款合同当事人(死亡、阶段性担保结束情形除外,下同)、变更后的借款人共同签订变更协议,办理还款账户变更(如有)。被解除的共同借款人、变更前的主借款人为原产权人或抵押人的,全部当事人应配合前往属地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带押”模式下办理产权转移、预告(或抵押权)变更登记等相关业务手续。


(四)各市县管理中心核查变更业务手续完整、材料齐全后,业务办结。


四、注意事项


(一)变更业务办理应征得原借款合同当事人同意,共同提交申请。变更后的主借款人已婚的,配偶应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提交申请。


(二)变更业务后的借款人应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否则应承担贷款违约责任,各市县管理中心有权扣划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或其在贷款人所属银行系统中开立的任一账户币种余额用以抵偿逾期未还款项,或可采取法律手段追偿等其他措施。


(三)申请人通过虚假承诺、隐瞒真实信息、伪造变造材料等方式违规办理借款人变更业务的,一经核实,各市县管理中心有权撤销该笔业务,并要求提前结清该笔贷款,按照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实施信用惩戒,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文字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国家卫健委网站、安徽省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社局、天津市人社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社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人社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海公积金、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新华社、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