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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残疾人未来5年补贴&就业&教育变化、海南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延长......

2026-08-03 17:11:10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国务院: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
◆ 事关残疾人,未来5年补贴、就业、教育有这些变化。
◆ 福建:推出十大举措促进青年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1131”服务。
◆ 四川:延续重点群体社保补贴政策,实行先缴后补申报模式。
◆ 海南: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延长。
◆ 陕西: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 贵州:关于贯彻落实《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的通知。
◆ 云南:落地一次性扩岗补助,优化失业保险技能补贴规则。



01

国务院:拓宽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使用范围。

‍‍

要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功能作用,拓宽提取和使用范围,扩大制度覆盖面,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02

事关残疾人,未来5年补贴、就业、教育有这些变化。


7月27日上午国新办就“十五五”时期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未来5年,残疾人的保障、就业、收入、教育、生活等将有哪些变化?


◆ 保障 


· 优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残疾人相关的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保障政策,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医保、养老和长期护理保险的政府资助政策。


· 建立和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保障残疾人基本型的辅助器具需求。


· 采取居家照护、邻里互助、日间照料、老残共养等多种形式,加大农村重度残疾人的托养照护服务。


· 推动修订残疾人保障法。


◆ 就业和收入 


· 现在寄递物流延伸到广大城乡,在寄递物流点开发残疾人的岗位。


· 现在有大量的数据标注、AI训练师等新的岗位,通过培训,让农村有一定文化基础、学习能力的残疾人获得就业的机会。


· 督促机关、事业单位还有国有企业带头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


· 通过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农村残疾人劳动生产能力,通过产业就业帮扶、信贷支持和到户的奖补政策,实现这些残疾人家庭的稳定就业增收。


· 通过维护残疾人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增加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要素收入。


· 规范培育“互联网+”居家就业新业态。


· 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各项扶持保障政策,持续做强创业孵化平台,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要实施“一人一策”精准帮扶,落实求职创业补贴等支持举措。


· 推动出台用人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相关管理办法。


· 完善“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快速响应通道,依规处置各类就业歧视问题。


◆ 教育


· 完善送教上门制度,推动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入学,让义务教育的入学率巩固在97%以上。


· 通过进入普通幼儿园,建设特殊幼儿园,让特教学校建设学前班,为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机会。


· 落实免费学前教育政策,在高中阶段教育,要扩充特殊教育资源供给,针对不同残疾类别的学生,采取差异化方式,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水平。


· 优化完善高考合理便利等政策措施。


· 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持续提升融合教育的质量。


· 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入到特殊教育的全过程,帮助残疾学生跨越“数字鸿沟”。


· 促进残疾学生中高职教育和职业本科衔接,满足残疾学生接受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教育的需求。


◆ 生活 


· 进一步推动科技助残,如残疾人无障碍网约车叫车出行应用、融合非侵入式脑机接口的智能康复设备。推动智能导盲机器人、智能导盲杖、智能导盲眼镜等让残疾人真正受益。


· 聚焦民生领域,对APP、小程序进行无障碍改造。


· 提高残疾人铁路出行、航空出行的品质。


· 推进农村基本公共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 大力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进盲文、大字这些无障碍版的教材、文字作品、影视作品、视听作品等的供给。


◆ 首次单列,关于孤独症 


· 《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十五五”规划》首次将“孤独症全生命周期关爱促进行动”单列一个专栏。


· 通过完善落实0—6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服务规范,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规范全流程服务,帮助家庭及时识别孤独症儿童,孩子能在早期得到康复服务,会有效提升康复效果。


· 提升妇幼保健机构康复服务能力,规范社会力量开办康复机构,实现每个地级市和人口较集中的县(市、区、旗)都能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


· 支持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较大城市建设孤独症特殊教育学校,完善助教陪读人员准入和质量保障机制,帮助孤独症儿童更好地融入学校生活。


· 支持康复效果好的孤独症青年到社会单位实习和就业,实施“心智障碍者融入社区”计划,帮助他们提高生活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支持他们能在社区就业。


· 组织开展以家庭为中心的早期干预服务和培训,发展家庭心理疏导、托养照护、喘息照顾、社区支持等服务,缓解家庭长期照护压力,让亲属感受到温暖和支持。


03

福建:推出十大举措促进青年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1131”服务。


自7月至12月,面向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在全省集中开展主题为“服务不断线 攻坚促就业”的促就业服务行动,推出发布就业服务信息、拓宽就业服务渠道、建立完善实名台账、落实实名就业服务、提升求职就业能力、优化招聘对接服务、强化困难群体帮扶、加强就业宣传引导、加强就业权益保障、规范档案接收管理等十大举措,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 标清促进就业路径


攻坚行动的首道“工序”,是把促就业路径标得更清:全省各地将集中发布致2026届高校毕业生的公开信,亮出就业创业政策、服务项目、服务机构目录、求助途径、招聘渠道等“五个清单”。求职登记、失业登记、补贴申领、档案转递等业务,全面优化经办流程,严格时限管理,并在个人创业、员工录用等领域推行“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让高校毕业生及登记失业青年在就业创业过程中少跑腿、不绕弯。  


线上渠道同步扩容——求职登记小程序全年开放,“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和支付宝“福建毕业生就业创业”小程序成为“指尖上的服务站”,求职状态登记、扶持政策查询一键可达。“福建就业呼叫中心”全面推广,AI助手智能介入简历优化、岗位精准推荐、政策咨询解答,让人岗匹配更高效、就业服务全天候“不打烊”。


◆ 落实实名就业服务


攻坚行动期间,2026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将分批分解到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人员实名信息台账将通过就业一体化平台分发给各地市经办。  


依托实名台账,各地对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实行专人联系、集中帮扶。电话短信、实地走访、数据比对多管齐下,尽早完成就业状态、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摸排。在此基础上,每位有求职意愿的毕业生将获得“1131”服务: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各地将在台账中动态更新就业状态和服务记录,同时通过数据比对、劳动合同证明、电话回访、入户走访等方式核验就业情况。同时,强化常住地就业公共服务责任,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求职地同样享受均等化就业服务。


◆ 全程护航青年就业


攻坚行动打出“技能培训+见习锻炼+困难帮扶+权益保障”等组合拳,为青年就业全程护航。


“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面向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精准送培,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培训就业直通车工程持续发力,应培尽培。深入开发就业见习岗位,支持福州市率先开展大学生科技见习。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通过岗位实践提升就业能力。  


强化困难群体帮扶。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青年,将被各地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落实结对,按照“一人一策”要求,优先推送高质量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优先提供职业指导。组织专业力量对求职遇阻、择业畏难的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提供求职会诊与心理赋能,助力他们提振信心,尽早实现就业。  


加强就业权益保障。各地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重点纠治虚假招聘、就业歧视、“黑职介”、劳务诈骗及“招转培”“培训贷”“付费内推”“萝卜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畅通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针对境外高薪诱骗、刷单诈骗、扣押证件及各类招聘陷阱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切实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风险识别能力。


04

四川:延续重点群体社保补贴政策,实行先缴后补申报模式。


四川人社发布通知,延续实施重点群体社保补贴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12月

31日。


补贴对象:2026届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防止返贫检测对象;


适用行业: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生活服务业中小微企业;


执行规则:采取先缴后补,补贴按月发放,最长享受12个月;2025年符合条件未申报人员可在本年度补报,逾期不再受理;支持个人自主申报、企业统一代办。


05

海南:生育津贴发放天数延长。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发放天数延长、发放人群扩大,提高了报销水平。


一、津贴标准,让待遇与产假天数完全接轨


将女性从业人员生育津贴的计发时长,由原来的三个月统一调整为九十八日,与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产假天数完全接轨。同时,将生育津贴的计发方式由按月核算调整为按日核算。


二、覆盖范围,让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参保


此次修改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也就是说,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今后也可以由生育保险来分担。


三、报销水平


《条例》明确:将适宜的辅助生殖类、分娩镇痛等生育医疗服务项目,逐步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这是落实国家“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要求的具体举措。


06

陕西: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助力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按照2025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月均参保人数比值计算。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参保单位划型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计〔2017〕213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对特殊行业企业划型另有规定的,可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可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列入当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可按初级、中级、高级分别领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可增加每人每年申请补贴2次,共计不超过3次。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由各市(区)结合实际制定并定期发布。同一职业(工种)的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获得高等级证书的不得再申领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各市(区)可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探索更多证岗相适的情形,提升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服务企业岗位需求、市场就业需要和地区产业发展。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就证岗相适情形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提供优质经办供给。各市(区)要加强主动服务,畅通稳岗扩岗资金发放渠道,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充分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主动向符合条件的单位推送政策信息和资金用途,经确认领取后及时发放返还资金;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经企业确认及授权后,可将资金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协助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指导劳务派遣单位主动申请稳岗返还,并按规定及时全额拨付和使用资金,避免出现截滞留问题。扩岗补助经办模式按照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进一步畅通“陕西社会保险”APP、“秦云就业”小程序和参保地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渠道,提供优质便捷的经办服务。


五、强化基金风险防控。各级要加强基金运行的监测和评估,优先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支出。扎实开展高风险业务的预警处置,重点核查本省份有相关评价机构但批量持外省份同一评价机构所发证书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等情形。完善内控制度,在经办流程中设置区别于待遇审核发放的事后业务核查环节,明确专人负责。对存在风险隐患的业务,暂时无法通过信息共享核实的,可要求补充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切实防范冒领骗取和多发错发。省社会保障局要优化风控规则,合理设置阈值,做好经办风险提示。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并加强与教育、财政、税务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上述相关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07

贵州:关于贯彻落实《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的通知。


为贯彻《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第56号令),规范超龄用工管理,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抓好落实。


一、畅通投诉渠道,强化执法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税务、工会等部门(单位)要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力度维护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对超龄用工权益保障等执法监督和办案指导,重点查处拖欠工资、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违规安排加班或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优化社保经办,完善适老设施


各级税务机关和社保、医保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流程,畅通参保缴费渠道,提供高效便捷的参保缴费咨询和服务。提供清晰的线上线下缴费指引,做好超龄劳动者各类参保缴费渠道的适老化服务改造,为超龄劳动者提供便利。


三、强化争议调处,提升维权效率


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要落实工作职责,加大对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有关争议纠纷的调解仲裁力度。基层调解组织应加大工作力度,优先调解处理超龄用工纠纷。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符合条件的超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各级法院结合自身实际设置“超龄用工纠纷”绿色通道。


四、严抓安全生产,守护职业健康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监管,严查高危禁忌岗位违规使用超龄劳动者。要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对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应当采取的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履行告知义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应督促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建立和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危害因素监测与防护设施配置等相关工作。


五、规范协议管理,强化待遇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推广《贵州省超龄劳动者用工协议参考模板》(详见附件),为超龄劳动者维护合法劳动权益提供契约保障。各用人单位要严格落实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要求,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六、合理设定岗位,做好适应培训


各地各部门应指导用人单位结合超龄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经验等情况科学设岗,引导用人单位开发“适老化”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开展适应性培训。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积极搭建银发人才对接平台,挖掘对经验、技术、耐性要求高,对体能、敏捷度要求较低的岗位,促进人岗精准匹配,引导超龄劳动者安全、稳定、体面就业。


七、深化工会监督,强化保障力度


各级工会履行劳动保护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超龄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要通过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推进超龄劳动者权益维护关口前移,夯实源头预防基础,防范和减少用工风险发生。要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开展法律援助,对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八、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政策的重要意义,加强学习培训,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要依托新媒体、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宣讲等方式,线上线下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针对餐饮、物业等各类超龄用工密集行业,要上门送政策,用通俗语言进行现场宣讲。要强化舆情监测预警,及时回应关切,防范化解风险,营造尊老爱才、合规用工的良好氛围。


08

云南:落地一次性扩岗补助,优化失业保险技能补贴规则。


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招用 2026 届毕业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青年、16-24 岁失业青年,缴满 3 个月社保,按1500 元 / 人发放补助;


技能提升补贴新标准:参保职工取得数字、绿色紧缺职业证书,初级 1000 元、中级 1500 元、高级 2000 元;


创新规则:劳动者考取多项紧缺工种证书,可最多享受 3 次补贴,同一工种同等级不重复申领。



文字来源:中国政府网、福州晚报、人民网四川频道、人社部官网、各地人社厅夏季用工通知、海南人大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金台资讯、云南省人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