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的用途与管理
2025.01.22 15:09:10
关键词:残保金
用途
残保金的用途广泛且具有明确的指向性,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涵盖多个关键领域,具体如下:
扶持残疾人集体或个体从业
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帮助残疾人开展集体或个体经营活动。例如,为残疾人创业项目提供启动资金、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等。
补贴职业培训
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的费用支出,包括培训课程开发、师资聘请、培训场地租赁等。
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及表现突出的单位
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的企业给予奖励,激励更多企业参与残疾人就业工作。
支持残疾人就业设施购置、改造及服务费用
用于购置和改造残疾人就业所需的设施设备,如无障碍办公设施、康复设备等,以及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与运维
支持辅助性就业机构的建设和日常运营,为残疾人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和专业的就业支持。
管理
残保金的管理严格规范,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与有效监管,具体措施如下:
纳入地方公共预算
残保金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之间保障金的分配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商残疾人联合会确定。预算管理模式确保残保金的使用透明化和规范化,避免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财政监督与审计
残保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财政部门定期对残保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审计机关则对残保金的使用效益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信息公开与公示
各地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残保金公示制度。残疾人联合会每年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用人单位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保障金征收机关定期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用人单位缴纳残保金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