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 国家新增假期,独生子女护理假了解一下~
新闻
热点
近期,山西公布了一则消息: 对于父母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子女照料陪护,并给予每年不超过15天的照料假,其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也就是说,以后如果父母生病,独生子女不仅可以请假15天去照顾父母,而且工资还不会少!
这对独生子女和父母来说,无疑是一个大大的好消息。
其实,早在2016年,河南省就推行了独生子女照料假,截止目前,已有河南、福建、广西、海南、湖北、黑龙江、广东、重庆、四川、山西等多个省市已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
护理假天数每年累计不超过20天
政策来源:《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
2016年5月27日实施
福建省
护理假天数每年累计不超过10天
政策来源:《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七条
2017年3月1日实施
海南省
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
政策来源:《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
2017年9月1日实施
广西省
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
政策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二条
2017年9月1日实施
湖北省
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
政策来源:《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十一条
2017年12月1日实施
黑龙江省
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
政策来源:《黑龙江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十二条
2018年1月1日实施
广东省
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5天
政策来源: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2018年2月1日实施
重庆市
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
政策来源: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十条
2018年3月1日实施
四川省
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7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政策来源: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
2018年10月1日实施
山西省
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可享每年不超过15天照料假
政策来源:2018年9月14日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8〕92号
实施时间暂未公布
此外,对于独生子女休假的条件各省也有所不同。
● 河南独生子女休护理假的前提是要求老人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四川则规定独生子女休假需满足“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的条件;
● 广州还规定了独生子女父母需满足“年满60周岁以上”且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的条件。
护理假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这完全体现了人性化关怀的温暖,也必将受到职场人士的普遍欢迎。
从企业角度来看,政策的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但也有一些创业公司担心,严格执行员工护理假可能会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