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附各省产假一览表 | 国家进一步推进生育支持措施,这些关键点HR要注意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8月16日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意见》要求,深入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我们一起跟随小编来看看《意见》中有哪些需要HR注意的条款吧~
01
生育休假
优化生育休假制度。
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从保障职工生育权益和保护生育职工健康权的功能定位出发,体现保护生育和养育过程,帮助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促进公平就业和职业发展。要结合实际完善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明确相关各方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职工假期待遇。
各地生育假汇总可见下表

02
生育保险
完善生育保险等相关社会保险制度。
国家统一规范并制定完善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未就业妇女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保障其生育权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指导地方综合考虑医保(含生育保险)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逐步将适宜的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可以参考如下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另外8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有媒体提问,生育津贴的发放有地区提出了结婚证等前置条件,让一些未结婚但已生育的女性办理生育津贴可能存在障碍,是否考虑统一消除这些门槛?
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回应称:
关于领取生育津贴的门槛,社会保险法遵循权利和义务对等,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国家层面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而且在经办服务清单上,关于享受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也不需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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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税收支持
《意见》十二条:
发挥好税收、金融等支持作用。
实施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022年3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
3月29日起,员工就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点击此处,可查看具体填报方式。
04
用工方式
《意见》十六条:
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
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
疫情使得各个企业都在积极探索灵活高效的工作协同方式。未来为了创建更有利于有育儿困难职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方式也会更加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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