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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云南最低工资上涨、安徽&海南公积金政策调整、江西医保政策变化......

2023-10-16 00:00:00

一周新政速递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 山东、云南:最低工资上涨。
◆ 江西:医保政策调整。
◆ 安徽:省直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变。
◆ 海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调整。
◆ 四川: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


01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有效实施,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质量,发挥普惠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作用。


《意见》指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特点和发展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广“信易贷”模式,有效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注重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的人工服务、远程服务、上门服务,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公募基金账户份额信息统一查询平台,便利投资者集中查询基金投资信息等。


02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发布,主要内容包括: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治理。持续提升司法审判保障质效。


《意见》指出,加强对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有效拓宽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依法规制民间借贷“砍头息”“高息转本”等乱象,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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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山东、云南:最低工资上涨。


(一)山东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元


(二)云南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元


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元


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元




04

江西:医保政策调整。


近日,江西省出台了《江西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江西医保将迎来新变化。


《办法》中规定2024年1月1日起将取消门诊慢特病起付线,不得将住院作为认定门诊慢特病的必要条件。


《江西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医疗保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认定管理


省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并适时对《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完善。对于门诊检查可明确诊断的疾病,不得将住院作为认定门诊慢特病的必要条件


参保人员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或者受医保经办机构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交门诊慢特病认定申请。


依托全省的医保信息系统,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认定平台,受理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的申请、认定等。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就诊记录等作为门诊慢特病认定材料,逐步减少书面证明材料。


待遇享受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自申请认定通过后可享受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


门诊慢特病分为Ⅰ类和Ⅱ类,并根据疾病特点设定待遇享受期限。具体待遇享受期在《病种目录》中明确。


Ⅰ类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执行。Ⅱ类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按照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按照跨省异地长期居住、跨省临时外出就医有关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参保人员办理了多个Ⅱ类门诊慢特病的,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各统筹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对确有需要的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医生评估后,一次处方药量可在遵循医嘱的条件下延长至12周,医保可实行按长期处方结算。


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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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安徽:省直公积金使用政策有变。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


1、支持购买居住类绿色建筑。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住宅)的,计算最高可贷额度时上浮20%,上浮后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合肥市规定的相应档次贷款额度上限标准。


2、调整贷款计算基数。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刚性购房需求,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合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在省直分中心租房提取额纳入公积金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年限与房屋年限之和最长不超过60年。房屋年限在10年以内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20%;房屋年限超过10年在2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30%;房屋年限超过20年在3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40%;房屋年限超过30年在40年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房价的50%;房屋年限以房产证或房地产主管部门相关材料为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1、推出偿还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提取事项“随心取”服务举措。将还贷提取次数由每年一次放宽至每月一次,缴存职工在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已还贷款本息时可随时提取公积金。


2、扩大加装电梯提取支持范围。将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提取政策的支持范围,放宽到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


3、缴存职工每年可按不同提取类型申请提取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按原政策执行。


本政策自2023年10月8日起施行。


06

海南: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银发〔2023〕173号)精神,配合执行我省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内容通知如下: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5%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07

四川: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决定,在全省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创业推进行动将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优化创业环境,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完善政策扶持和孵化服务,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动力。


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方面。开展创业指导进校园、创业训练营、创业实训等活动,提供项目指导、风险评估、商业实战模拟等“沉浸式”体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落地转化。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方面。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开展“雁归天府  创赢未来”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推介、“蜀创优品”农民工返乡创业产品线上展销等品牌活动。


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方面。建立退役军人创业数据库,完善普及“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公共信息平台”应用,引导支持有专长的退役军人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国家和省重点扶持行业领域创业。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方面。将鼓励发展“夜市经济”“小店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小种植、小养殖、小休闲、小田园、小加工、小商贸等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支持各类重点群体创业,开展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创业蜀你行”等创业活动。鼓励各地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建好创业项目库,培育扶持一批创业主体。


实施创业环境优化、创业主体培育、创业服务护航、创业培训赋能、创业政策扶持、金融产品助力、服务网络构建、创业载体提升、创业氛围营造、创业典型引领、灵活就业支持、川渝创业协同等12项措施,支持重点群体积极创业。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每年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6万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8000人,返乡入乡创业人数累计超过13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



文字来源:中国政府网、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央视新闻客户端、山东省人民政府、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