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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力社保
“天津人力社保”指的是在天津市范围内,由政府主导,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用人单位的职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的社会保险制度及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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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
“天津社保”指的是天津市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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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医疗保险
团体医疗保险,是一种以团体为投保人,团体成员为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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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综合医疗保险
团体综合医疗保险是一种保险险种,旨在为团体成员提供全面且经济实惠的医疗保障。与个人医疗险不同,团体综合医疗保险是由组织或企业为其成员或员工集体购买的。险种主要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团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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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重大疾病保险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种由雇主、社会团体或政府机构为员工、会员或公民集体购买的保险产品。当被保险人确诊患有合同中规定的严重疾病时,一次性支付一笔固定的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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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健康保险
团体健康保险,是以团体单位为投保人、团体成员为被保险人,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团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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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商业保险
团体商业保险是一种由商业组织或团体为其成员或员工购买的保险形式。它旨在为组织成员提供保障,以应对可能的风险和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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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人身保险
团体人身保险,是一种由团体(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独立核算的单位组织)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一份总的保险合同,为该团体中符合资格的所有员工提供有关意外伤亡、疾病、医疗、养老等保险保障的保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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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是一种单位或特定人群自愿参加的补充医疗保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减轻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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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保险
团体意外保险,全称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但投保主体为团体,而非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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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简称“团体意外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但投保方式更为特殊,通常是由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合法团体为其成员(如员工、会员等)统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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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意外险
团体意外险,全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专为团体设计的保险形式,属于人身意外保险的范畴。核心概念在于,由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合法团体统一为其成员(如员工、会员等)购买,应对这些成员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产生医疗费用时,由保险公司依据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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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保险
团体保险,一种独特的保险形式,为众多被保险人提供了一张保险单下的全面保障。核心概念在于,以合格团体作为投保人,团体内的成员则作为被保险人,当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时,由保险人给予保险金赔付,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和生命为保险标的。保险通常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为员工或成员集体购买,为他们提供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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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供应商
体检供应商,是一类专门机构或公司,拥有技术团队、医疗设备和合法的医疗资质,致力于为个人或组织提供体检服务。体检供应商的服务范围广泛,涵盖了基础的健康检查,还深入到了更专业的医疗检测领域。